?
5.3 工【。程终验
!
:5.3.1 — 试运行结束后【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应达到《工程合同及设计要求!工程遗留问题—。已经解决可进行工程!终验工程终验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
】
5》。.3.2 工【。程终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确认各—阶段检查、测试【结果工程试运—行情况
【。
? : 2 工程初验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
3 确!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
】 4 确认—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结果
《
:
5 ! 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的复验【
— 6 【检查: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
—。 , 7 对工【程进:。行评定和签收
】
5.3【.3 ? 终验?可对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抽测当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时应】由验收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
:
?5.:3.4 》。终验应对投资进行初!步决算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签发验收!证书
】5,.3.5 工程终!验后IDC可投产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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