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工《程终验
【
,
5《.3:.1 试运—行结束后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应达】到工程合同及设【计要:求工程遗留问题已】。经解决可进行工程终!验工程终验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
!
:
5.3》.2: 工程《终,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确认》各阶段?检查、测试》结果工程试运行情】况
?
】2 工程初验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 , 3 确—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
—4 确认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结—果
?
5! 验?收组认为必要项目的!复,验
:
?。
,
? 6 检查【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
7】 对工程进行【评定:。和签收?
》
5.3.3 】终验可?对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抽测当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项目时应由验【收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3.:4 终《验应对投资进—行初步?决,算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签发验收》证,书
【5.3.《。。5 工《程终:验,后ID?C可投产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