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附录A》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A.0—.,1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 A.《0.2  站内【生产装置所有场【所的释放源应划分】为二级释放源 !。。 A.0—.3  《。露天设置的天然【气工艺装置区(调】压、计量、脱水、】脱硫、压《缩等装置《及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储气井区、室】外固定式储气瓶组(!橇体、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等包括在内)—。四周边缘外4.5】。m,内自地面向上至最高!的装置顶部(—有放散管的以放散】管口:。计)以?上,7.:5m的空间》范围应划分为2【区(图A.0.3)! 《 — 图A.0—.3  露天设置的!天,然,气,工艺装置区、储【气井区、《室外固定式储气瓶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1》-工艺装置区;【2-:室外地?坪 — ,A.0.4 — 通风良好的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等生产用房的内部】及,外壁(有放散管的一!侧以放散管》计)4.5m内屋】顶(有放散管的【以放散管《管口计)以上—7,.5m内的空间范围!应划分为2区(图A!.0.4)》 ? ? 图 】A.:0.4  》通风良好的》压缩机室、调压室、!计,量室等生产用—房,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1-【压缩:机,室、调压室等;【2-放散管》管口;?3,-室外地坪 ! A.0》.5  固定车【位压缩天然》气瓶车或车载气瓶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以气【瓶车或车载气瓶组】的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范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应划?分为1区(图A【.0.5) 】 , 图!。A.0.《5 : 固定车位压缩天然!气瓶车或车载—气瓶组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 1-装】卸口;2-室—外地坪? ?     2 ! ,气瓶车或《车载气瓶组橇体(】包括气瓶组、阀门】、法兰?或附件等)》四周边缘外4.5m!以内自地面向上至】气瓶车或车》载气瓶组顶部以上】7.5m的空间【范围应划分为—2区(图《A.0.5) 【 ? :A,.0.6  压缩天!然气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壳体】内,部空间及《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应《划分为?1区:(,图,A.0.《6) — 《 : , 图A.0.6 】 压缩天然》气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 1!-坑或沟;》2-地坪;3-计】。量显:示装置;《4-罩棚顶;5-罩!棚封闭空间》底部 ?。   【  2  当无罩】棚时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四周边缘—外4.5《m内自地面向—上至加气《、卸气装置壳体【顶部(?不包括计量》显示装置)》。以上7?.5m的《空间范围应划分为2!区(图A.》。0.6)《 ?     【3  当有》封闭空间罩棚的【底部至加气、卸气装!置壳体?顶,部(不包括计量显】示,装置)距离》L,不大于7.》5m时罩棚封闭【空间的?内部应划分为1【区;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四!周边缘外4.5m以!。内,自地面向上至罩棚】底平面的空间范围和!罩,棚封:闭空间?四周外壁《3.:0,m、底部以》下0.6m、—顶部以上4.5m】。内的:空间范围应》划分为2区》当罩棚外缘与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的水平距离小—于1.5m》时加气柱(装置)】、卸气柱(装—置)四周边缘外【4.5m以内罩【栅外:自地:面向上至加气、【卸气装置壳体顶部(!。不包括计量》显示装置)以上7.!5m:的空间范围》也应划分为2区(】图A.?0.6) 》 》    4  当】无封闭空间罩棚底】部至加气、卸—气装置壳体顶—部(不包括计量显示!装置)?距离L不大》于7.5《m时可参照本条第】3,款的规定进行划【分(:图A.0《.6) 》 A》.0.7 》 站:。内下列场所》可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 ?    》 1  没有—释放:。。。源且不可能有可【燃气体侵《入的区域; —    】 2  可》燃气体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0%】的区域; !   ? , 3:  燃?。。气热水炉间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设备的厂房—; :   【  4  在工艺】。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通风》良好的地上燃气管】道及其?。附带:的,管道截断《阀、止回《阀的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