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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住房建《设目:标及规划指引 【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     1、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36000套总建】筑,面积330万—平方米新增》住房用地面》。。积2:20万?平方米  】   2、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3000—0,套建筑面积297】万平方米《 《    3、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6000套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10套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3【95:0套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40套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 《     —4、由于城市建【设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规划》本着:“整体控制总—量平衡”的原—则进行年度动态调】整 】 第十二条 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  1、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     规—划期内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本规划将住房分为6!种模式分别是 】 高档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140㎡、别墅) ! ?。    中档商品住!房(9?。0,㎡≤套?型建筑面《积≤1?4,0㎡)?     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含》中,小套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60㎡)》 ?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65㎡!左右) 》   《  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50㎡以内】) 》    《(1) 高》、中档?商品住?房 《 ,    高》档商品住房的建设】主,要由市?场调节解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中档商品住房的】建筑主?要由市场调节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   ?  高档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140㎡)和中档商!品住:。房(90㎡≤套【型建筑面《积≤140㎡)应占!。住房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下 【。     本规划!控制高档住房的开】发规划高档》商品住房和中档【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为12故高—档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中档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住房总建《筑面积的2》0%以内  ! ,  (2)普—通商品?住,房 《   ? , 此类住房主要针对!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60%以上!是近期内应重点【发展的住房》类型:     】(3:)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  经?济适用房是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提供《的政策性保障住房;!廉租房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提供给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承租!家庭按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    】 此类住房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总住房建筑!面积的1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比例】按,361?控制)? 【 第:十三条 住房建设年!度指引 【   ? 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9500【套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其中:高档商品住!房750套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中档《商品住房1》75:0套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7000套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 !  《  : ,保障性住《房,建设1900—套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8!0套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12》50:套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0套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    ! 2011年商【。品住房建《设,1,0500套建筑面积!103?.5万平方米其中】:高档商《品住房850—。套,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中档商品住》房1950套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10500套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 !     保障!。性住房建设210】0,套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30套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13?80套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90套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 《    20—12年?商品:住,。房建:。设10000套建筑!面积99万平方米】。其中高档商品—住房800套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中档?商品住房1》85:0,套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7:350套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 》     【保障性住《房建设20》00套?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套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13!20:套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80套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 《 第十四条—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     》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  1、将》城市:新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规,划期内应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我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  2、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合理选择建】设地点重《点发展其在周边生】活便利的地区—     —3、拆?迁安:置住:。房应: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地区就—。。近选择回迁安—置住宅?建设:用地不宜跨区—、,跨街道选择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