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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个人自建住】宅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准,个人自建住宅—鼓励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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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确需在城【市,规划:区内自建住宅的应】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在统一【规划的居住用地内】建设
第三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下列区域!不,准自建住宅》
: ?。。 (一)城市—规划:道,路控制地段;—。。
》。 (二)属近期【改造和新建的区域;!
—。(三)埋设地—下管:线、高压供电走廊和!市政设施的区域【。;
(四!)园林绿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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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河岸、沟】渠因防洪、排水需要!控制的区《域;:。
《 (六)铁路用】地控制区《;
(】七)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保护区!;
》。。。 , (八)《严重污染《及易燃、易爆—控制区;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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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范?围内和新区城市主】干道红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次干道红】线两侧?各50米范围—内、火车《站和广场规划控制地!带、城市建设—项目已定规划—地段范围内的—现有个人住宅只能进!行解危?性的维修和临时【性门面装修》不得翻建、》改建:、扩建
第三十】三条 个人》自建住宅必》须符合下《列条例
!(一)户口必须在拟!建住:宅所在地;
【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独生子】。女按:二人:计,。算)
《 , (三)对【原有住宅《。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的原有房!屋产权和所占土地使!用权应当明确—、,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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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个人自】建住宅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一)个人!持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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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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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持用地批准手】续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放线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验合:格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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