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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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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项目】。实施审计时应当【组成:审计组并在开始【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竣工决算(》或结算)审计—报审时竣《工决算?(或结?算,),资料(包括》所涉及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的签字—盖章手续)应当一】次性:报送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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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规划《、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资《料及相?。关部门的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批准文件资料;】
《 (二)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等【相,关资料?;
? , (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合:同、补充《合同等?资料:;
(】四)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
: (五)工程!结算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设计变更】记录、?监理资料、施工【记录或签证单、【隐蔽工程记录单【、竣:工验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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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资料;
— (七)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以及交付使用的资产!、项目结余物资清】单、未完工程—项目等与《项目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八】。)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四条 在《。实施项目《审,计监督时对有—关单位、《个人不在相关审【计证据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且不》影响客观事实存在】的经审计人员注明原!因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确?定,审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情况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计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第三!十,六条 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前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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