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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 市政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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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本》章所指市政管线为】埋架设于城市—道路下(上)的给】水管道排《水管(?渠)道、再生水管道!、电力线路(包括电!。缆和架空线路)、】电信线路(包括通信!电缆:和光缆、广播电视】线路)、《燃,气管道等《地上及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
第七十】三条 各项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发展需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各专业《系统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到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按!照地区及道路—。沿线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应—当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科【。学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开挖
第!七十:四条 《新建和?有条件的《现,状城市道路》应当建设管线—综合管沟或隧道【其规模除应满足其服!务范:围内终期使用—的,需要外尚《应预留一定的空间储!备
第》七,十五条 》市政:管线应通过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和空!间布置并遵循以下原!则
【 (一)各类管【线应平行道路中心】。线敷设并有各自独】立的敷设带确需横穿!道路的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 (二)【。。。给水管?、雨水管《、燃:气管、电信线路【(含广播电视线【路)宜安排在—路西、路《南,;污水管《、,电力管宜安》排在路东、》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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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
】。 《(,四):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米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米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五)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规划位—置应尽可能布置在】人行道?下当人行道宽度【不够时可《将排:水管布置在》机动:车道下面电》信电缆?、给水输《。水、燃?气输:气等工程管线可【布,置在非机动》车道下?面;在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的?前提下也可将部分】管线:布置在道路红—线与建筑之》间;
》 (六)【市政管线之间—应,尽量减少交叉如交叉!时管线之间的避让】原则如下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易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拟建管?线让已建管线检修】次数少、方》便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不方:便的管线;》。
(七)】各类管线《之间、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和垂直《净距:离以及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因客观《因素限?制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时由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适当!减少:其最小净距离和【最小覆土深》度
第七十【六条 在》城市主城范》围内1?。10KV(含1【1,0KV)以》。。。下等级?电力线及电信电缆原!则上不得架空—。布置现有架空线【。路应逐步改》建,入地敷设特殊—情,况或临时性》安排电?力线路和电信电缆确!需,架空布置的在不影响!其他设施的情况【下同一?性质的?线路应同杆架设电】。信线路与供电—线路不宜同杆—架,设
第七十七条! 埋(《架,),设,。各种管线与道路绿化!树,木交叉冲突》时按照?先建:设后种?植的原则进行—;如埋(架》)设各类管线时道路!绿,化树木已种植—各类管?线,埋,(架)设《应当:采取:让、绕或者》高,低,、深浅错开等办法妥!善解决
第【七,十八:。条 电《力、电信线路—的附属设施(变【压器、箱变、—环网柜、交》接箱等)原》则上不得设置在人行!道或临路《。绿化带内新区—建设应作为基础设施!。配套统一规划依次建!设旧区改建应就【近设置在沿路各【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院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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