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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建筑】退让
》
第四?十二条 沿建设】项目用地《边界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及》。各种管线保护带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应《满足消防、》防汛、电力》、绿化和交通安全】等要求外还应—满,足本章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相邻建筑间距!由双方负责退让
】
【(一)低层与低层】建筑、多《层与:多,层建筑、《高,层与高?层建筑相邻》一方:退,让距离?为自方?。建筑计算间距的0.!5倍;
】 ?(二)低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相【邻低层建筑》。退让低?。层建筑计算间距的】0.5倍多层—建筑退?让多层建筑计算间】距的0.75—倍;
?
《 ?(三)多、低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相邻多、低层建筑】。退让多、低》建筑计算间距的0】.5倍?高层建筑退》让高层建筑计算间】距的0.75倍;
!
《 (四》)建设?用地:界线:另一侧为空地时按】平行布置的18【米高:多,层建筑?进行计算;
】 : (五?)建设用地界线【另一侧为《空地当应《退让建?筑与该侧《。界线:成≤30°夹角【时建:筑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退让要求退【让;当应《退让建筑与该侧【界,线成>30°且<】75°?夹角时建筑》离建设?用地界线《其最窄处退让距离按!同种情况下》平行布置建》筑计算间距的0【.4倍退让;当【应退让建筑与—该侧界线《成≥75°》夹,角时建?筑按:。垂直布置《的建筑退让要—求退:。让
第》。四十四条《 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退:相邻用地界线的【距离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0】.7倍且不小于3.!0米
第—。四十五条《 :各类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按表6-1及下【列规定控制;
【。
表6-》1, 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最小距离表—
?
】 道路红》线,宽度:D(:米,)建筑类《型
D!<24
《
? 2?。4,≥D<40
!。 D≥40
】 : 快速《路
—。。
?
《 居住
】 建筑】
? 多、—低层
】 2.0米
! 3《.0米
! 5:。.0:米
】15米
!
》 8至—13层
【 4.》0米
— 5《.0米
】 6.《0米
】 18米
—
—
【13层以上
! 6.0米【
7】.0米
】 8?.0米
— : 20米》。
:
?
】 商住《楼及非居 》。
住!建筑
《。。
多、低】。。层
?
》3.0米
—
, ? 4.0米 —
《。。 :6.0米
【 15米
!
】
: 8至》。13层
! 5.?。0米 ?
6.】0米 ?
? 7.0米 】。。
? 18米
】。
【
—13层以上
【
7—.0米
! 8.?0米:
:
: : 10.0米—。。 ,。
,
》20米
【
】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 的公共建筑、【专,。业市:场
】。8.0?米 :
—。10.?0米
》。 : 12.0米
!
20米】
:
】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 , :的公共建筑、专【业市场
》
? 10《.0米 《
—12.0米》。
1】5.0米
! 20米
【
?。
?
, (一)建!筑后退?道路中心《。线的距离必须符合】后退用地《。红线的?相应规定;
【。 , (二》)大型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中《小学、?幼儿园等人流、车】。。流聚集的《。公共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除符合表6-1【的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人:流、车流疏》散的:要求;
《
》(,。三)雨蓬(含有柱雨!蓬)、挑檐、踏步】、阳台?、凸窗、窗罩等【建筑突出物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出挑:。其,出挑物长《度不得?大于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0.2倍;
! ?(四)围栏(围【墙)等地上建(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围《墙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小于!1,.5米
第四】十六条 《 在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和旧城区现》有巷:道两侧建《筑,退让无?规划道?路红线控制的道路边!缘距离?原则上长边》不,少于2.0米短边】不少于1.5米【
第四十七条】。 :已,有规划红线控制【的,公路按本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退让:道路红线;已有绿】线控制公路隔离【带,的,按照规划绿线控制要!求执行?;没有规划控制红线!和绿:。线控制的公路其隔离!。带宽度规定如下
! (一)!现状及规划确—定为高速公路的边】沟外缘两侧》各不小于3》0,米;
?
: 《 (二)现状及【。规划确?定为国道的两—侧各不小《于20米;
—。
, : (三)【现状及规划确定为】省,道的:两侧各不《少于15米;—。
: ? (四》)县道两《侧各不?少,于10米;
】 (—五)乡道两侧各不】。少于5米
— 第:四十:八条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
【。 (一)建筑退【让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米;准轨支线【、专用线≥20米】;,
【 , ,(二)透空围栏(】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米:透空围栏(围墙)】的高度≤2.5【米;
】 , (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的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
: (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
第【四十九条《 道路红线与建筑!之间的?建筑退?让范围为人流集散、!绿化及市政工程【设施预?留用地
—第五十条 —建,筑退让电力》线路的规《定
》 , (一》),建筑退让地下电【。力通:道,同侧边缘不小于【0.75米;
【
【(二:)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小于《表6-2的规定
! 表6-2 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最小《距,离表
】
线路电!压等级
— (K】V,) :
退【最近架空电力
】
边导!线(米)
】 退规划高压线!走廊
《。
: 中—心,线(米)《
】
:
≤10
!
2
【
:。 5
》
【
? 35
! 3
— 10
—
】
》。。66~110
! 4
【 ,。 :。12
】。
】220
【 5
《
20
】
【
: , ?330
】 6
】2,2,
》
《
》500
!。。10
】37
?
, ,。
:
第五十一条 ! 建筑?退,让无线电收》发信台保《。护区:域的距离按照批准】的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