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竣工验收
12.5.1 工程验收包括施工完成后的施工验收和试运行合格后的竣工验收,施工验收是指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单位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在试运行合格后进行,并且资料已整理完成。
12.5.2 在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方案中应明确竣工验收执行的标准和规范。联供系统的设备、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等专业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联供工程土建、暖通、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相关专业执行相应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
12.5.3 工程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单位进行预验收,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2.5.4 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单位要求对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完整、齐全,并经相关单位检查验收合格。
12.5.5~12.5.8 工程竣工时,工程实体质量应达到相关各专业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应符合设计提出的要求。
12.5.9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部门应签署验收文件。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将竣工资料、文件归档,并应办理工程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