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设备调试及试运行
12.4.1 机械设备安装后的工作应按单机试运行、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试运行依次进行。单机指组成系统的单个设备;分系统指按专业分类的系统,如电气、热工、机械和管道系统等;整套系统指各专业分系统的合成、定值匹配、联锁校验、首次启动及带负荷试运行等。
12.4.2 单机调试是指设备安装后的电气回路检查、热工控制回路检查及单个设备的首次试转;分系统调试为各分系统内的检查、校验和整定;整套启动试运为联供工程各分系统间的定值匹配、联锁校验、首次启动及带负荷试运行等。联供工程调试牵涉到包括业主、设备供货单位、设计、监理、安装和调试等单位,各阶段的调试工作应由业主牵头协调,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参考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第3.1.2条。
12.4.3 单机调试前,各系统应具备必备的试运条件,主设备安装验收完毕、仪表接线验收完毕、各种管路连接验收完毕。
12.4.4 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对可燃气体探测器及其报警系统的调试做了具体规定,包括调试准备、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消防电话调试、系统备用电源调试、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调试等内容。
12.4.5 设备调试期间有可能反复启停,容易造成燃气不完全燃烧,停机后可燃气体在烟道及设备中聚集,再次点火时产生爆燃。为避免发生此类事故,要根据烟气系统情况和设备吹扫能力,确定停机与启动之间的间隔时间,保证可燃气体在点火前排净。
12.4.6 设备调试前,应具备必要的组织条件、设备安装条件、现场环境条件和应急准备条件。参考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第3.2.2.4条第1款第3项。
12.4.7 单机试运转主要包括单体设备安装结果检查、电气接线及回路检查、控制接线及回路检查和逻辑保护等功能校验验证,以及阀门的调整试验和电机的首次试运转。
12.4.8 原动机首次点火、定速及空负荷调试等工作应遵照说明书的要求依序开展,一般来说,首次点火、定速及空负荷调试应包括本条所述各项试验及工作。
12.4.9 发电机组带负荷调试包括电力并网前的试验、并网、升负荷调试及满负荷试验、原动机的燃烧调整和甩负荷试验。
12.4.10 机组在满负荷调试阶段,还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合同内容以及当地电网调度部门要求,开展一些特殊试验和涉网试验。
12.4.11 燃气发电机组调试应包括分系统调试和整机调试。
12.4.12 发电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行调试工作阶段按条件准备及检查、空负荷、带负荷、可靠性考核和验收签证划分。
12.4.13 联供工程配套有余热锅炉的,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的内容,完成余热锅炉的调试工作。
12.4.14 在完成发电机组的整套试运的同时,要进行制冷或制热的联供系统的调试。
12.4.15 分系统调试前,现场应满足设备施工检查完毕和运行准备条件。参考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第3.2.2.4条第1款第3项。
12.4.16 对联供工程所有相关的系统进行分系统调试,包括发电机组、制冷(热水)系统等;不同的工程,分系统的划分可能不一致,具体调试工作中,应根据具体的联供项目进行分系统调试范围调整。
12.4.17 分系统调试主要包括系统设备热工控制的联锁保护、阀门联锁保护等功能校验验证,电机的带负载首次试运转,泵或风机的首次试运转,系统管道的带介质冲洗吹扫。
12.4.18 整套系统启动试运行指以发电机组带负荷为主的热状态下的调整试验和连续带负荷运行。机组整套启动调试时,由于将点火试运,制冷、热系统投运,因此现场必须满足通风条件、消防条件和运行准备条件。参考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第3.2.2.4条第2款第2项和第3.4.2.3条。
12.4.19 整套启动试运行前的条件检查主要包括现场试运条件必须满足的安全、健康、环境条件,设备各专业条件以及整套启动试运时系统要具备的联锁保护和物质条件。
12.4.20 整套系统试运行调整工作完成后,机组达到设计工况,应进行满负荷的连续运行考核试运。
12.4.21 若联供工程由几台联供机组或系统组成,应进行所有机组的并列、解列特性试验。
12.4.22 由于发电机组效率与设备老化、环境温度等影响明显,整套系统试运行调试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性能验收试验。联供系统由多台套设备组成时,应分别测试数据。试验测定联供系统的出力、效率、制冷量、一次能源综合利用率、排放、噪声和振动等。
12.4.23 机组试运结束后,应及时完成调试记录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这些资料应包括方案、记录、验收签证、报告等。
12.4.24 整套启动试运行中发现的系统未完善且不影响机组运行的缺陷应在试运后及时整改,由相关责任方负责。而对于影响试运行安全的问题则应立即停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