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监控系统
!
《
8.1【 监 测】
:
《
8.1.1 】 通过检测运行数】。据可以监《测系统各设备的工作!状,态为保证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提供依据要】根据:工艺系统需要确【定监测?。内容本条所》列内容为监测—的基本?。要求
8!.1.?2 :。 本条规定的计量】内容包括联供系统的!输入、?输出能量以及联供工!程总输入、输出【能量用于计》算、考核设》备出力和能源综合利!用率、余热利用率以!及节能率等如果是分!时电价发电量及【自耗电量《应,。根据:相应时间《段分别计量
】
8.1.【3 联《供系:统各主要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状】。态除就地显示外【还,要保:存运行记录》因设备自身控制器】存储容量有》限建议集《中储存运行记录【为简化系《。统设计各《。主要设备要开放通】讯将数据传送—至控制室《
:
8》.,1.4 》本条规定为便于联供!系统:。的经济运行分析以及!事故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