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监控系统
8.1 监 测
8.1.1 通过检测运行数据,可以监测系统各设备的工作状态,为保证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提供依据。要根据工艺系统需要确定监测内容,本条所列内容,为监测的基本要求。
8.1.2 本条规定的计量内容,包括联供系统的输入、输出能量以及联供工程总输入、输出能量,用于计算、考核设备出力和能源综合利用率、余热利用率以及节能率等。如果是分时电价,发电量及自耗电量应根据相应时间段分别计量。
8.1.3 联供系统各主要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状态除就地显示外,还要保存运行记录。因设备自身控制器存储容量有限,建议集中储存运行记录,为简化系统设计,各主要设备要开放通讯,将数据传送至控制室。
8.1.4 本条规定为便于联供系统的经济运行分析以及事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