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电气主接线
6.3.1 电气主接线方案的确定是电气设计中的重要环节,本条参考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相关规定,提出了联供系统的电气主接线的基本要求和设计中应考虑的主要条件(包括最大和最小运行方式)。
6.3.2 联供系统一般接在10.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母线上,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比较简单,满足供电可靠、节省投资、运行维护方便的要求。
6.3.3 当容量较大时,机端输出电压一般为10.5kV,发电机组可以很方便地接至变配电10kV母线上,带负荷范围大。当容量较小时,机端输出电压一般为400V,如果要求发电机组接至变配电10.5kV母线上,需要采取升压措施,造价较高,应该就近接在本地400V低压母线上。
6.3.4 当发电机组兼做备用电源时,要将配电系统中的重要负荷接在发电机组输出母线上,保证在公共电网故障时该部分重要负荷由发电机组供电。
6.3.5 联供系统的变配电室及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执行的国家标准包括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