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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五章 罚则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0: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    (》。二)将医疗卫生【、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  ?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5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3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4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第26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处罚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三条 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妨碍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有关】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 市民有权制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举报属实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