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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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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建,设与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坏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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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凡,在市中心城》区内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包括单位自—有场:地)均应由市规【划部门提出选—址意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禁止占用耕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登记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场地实际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设消纳场地
】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改变?场地:用,途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
】 》(二)?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齐全;
! (三)场》地,的排水系统完—善、合理;
【 , (四—)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实体围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 (五)完善防尘、!防污:水外溢?、消灭蚊《蝇等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 (六》)配备专人管理制】定场地管理措施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地【。、回:。填,施工场地和建筑工地!应自觉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区—域倾卸
第二十!四条 《入场弃置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堆放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处置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回—填夯基、《填洼还耕《、堆山造景》。、废渣制《砖等: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开发!利用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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