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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 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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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建】设,与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坏其设!施
第二十一】条 凡在市中【心城区内《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包括单位自有—场地)均应》由市规划部门提出】选址意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禁止占用耕【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报?登记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场地》实际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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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设消纳?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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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改变场地【用途: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地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一)《具有便利《的,。道路交通条》。件;
【 (二)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齐全】;
【 (三)场地—的排水系统完善、合!理;:。
《 (《四)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实!体围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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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完善—防尘、防污水—外溢、消《灭蚊:蝇等设施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 (六【。。)配备?专人管理制定场地管!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地、回填》施工场地和建筑工】地应:自觉:接受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的区域倾卸
! 第二?十四条? , 入场弃置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堆放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处】置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回填夯基、填洼还耕!、堆山造景、废渣制!砖等多?种有效途径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开—发利用
》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废弃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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