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四章 》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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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资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建立物】业资:金,或维修资金》建,立,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应按照本》办,法建立或补足维修】资,金
第二—十,四条 凡未按本】办法规定足》额提取维修资金的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责令其限期补提维修!资金本息;逾期仍不!足额提取的应—当处以自应》提取之日《起未提起额每日万分!之三的罚款否—则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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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维修资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资—金或者造成》维,修资金损失的由【市财:。政部门?和市:房产:管理局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寓、别墅、】写字楼、商》住,楼、:营业楼等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 不属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的单独的《异,产毗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按此《。办法执行未建立维】。修资金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业主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抚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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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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