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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附则
第 1!77 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17【。8, 条 本规—划,是,指,导临沧市城市建设的!。法定文?件和进行建》。设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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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9 条 — 因城市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各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开发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 第 180 条】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之日起执行上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本规划由临沧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临沧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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