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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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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卫,生责任
第—二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域内的清】扫保洁等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和维护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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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按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
《
? (《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市区内】道路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和—组织清运处理工【。作八:道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收集、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和管理等工》作
】。。 (二?)城市公共绿—地的保洁工作由市】绿化管理机构负责】;认:。领的绿地由认领单】位负责;小区—绿地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 《(三)市交通部门】负责所管《辖公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 (四)机关!、团体、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和所属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本单》位负责
》。
? (五)居民】小区:以及其他《居,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和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其他偏?远地段的环境—卫,生保洁由所》在,地的社区、村民委】员会: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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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宾馆、饭店、影剧!院、停?车场、?体,育馆(场)、广【场、河道、江堤等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经营或管《理单位负责饭—店等餐饮行业的垃圾!容,器设置工作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由卫生监督!所负责
》
《 , (:七)市场的卫生【保洁:由,市场开发公司负责】。。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 】。
(】八,)施:工工地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
【(九:),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各种活动的由临时占!用者:负责占用地段及【周围:。一,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 :(十)各“门前三】包 "责任单位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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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卫生—责任人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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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责任要求《和标准?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书面告知责任人;】。在必要时可以进行公!示,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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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责任《区的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及时扫—雪铲冰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 对—责任区内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二十四?条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环:境卫生专业企—业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建立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
— 对不【按规定清扫保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履》行管理?责任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第!二十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政》府投资为《基础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 第二十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八道江区—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设置!公,共垃圾?容,器,建设: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 :。 ,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居住区等开发建】。设项目和商业、文化!、体育、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和场所—。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公共?厕所、?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设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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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其他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二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区域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建设:或改造公共厕所【
】 新建、改造公共厕!所均须按《一类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厕所的粪《便、污?水应当排入化粪池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者外《排污染?周,围环境公共厕所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清《运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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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按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保洁和管理;—其他公共厕所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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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与,。公共厕?所,管理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明确管理标准、要!求和保障措施、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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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公共厕!所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完好水冲—。式的公共厕所—。应当严?格按规定时》间开放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建立公共!厕,。所管理责任考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对】公共厕所管理的【监督
!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确需拆除的必【须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同意并按—。。原规模予以》补建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节 垃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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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城【市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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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在市区建【成,区内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
—。 , 倾:倒生活垃圾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早晨7点30分!以前下午16点【30分至17—点30分)倒入【垃圾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垃!圾点不?得,随意乱倒乱堆清【运生活垃圾必须封闭!运输并按规》定时间作业做到及】时,清运
【 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密封—式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设专人—。负责对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 :
】各类零散售货摊点】必须自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随时收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
《 第三?十五:条 科研、医疗【卫生、生物制品、屠!宰场等单位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和:其他有?害有毒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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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宾馆、饭店!、餐馆和单位食【堂,产生:的泔水等垃圾由该单!位单独收集定—。点存放?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入下水道 】
】第,三十七条 栽—培和整修树木、花】。。。草以及挖掘道—路,或者修缮房屋、疏通!排水设施以及—水、电、暖、—气、通?讯等实施作业产【生,的污泥、渣土、枝】叶等作?业者:或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不得积存 【
【 第:三十八条 在建】筑施工、装修、安装!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应当!单独:堆放运?到规定的处置场所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容器!。。
!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运—输、处置《和消纳建筑垃—圾需要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报登记》。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安排
》
第【三十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书明确建—。筑垃圾?的数量、清运时【限、运输路线、倾倒!地点、保障措—施等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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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并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检—查验收
】
第》四,。十条 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和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四—十一条 《垃圾处理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和》管理征收的垃圾处】理费缴入《。。市财政?专户全部用于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
【
第四十二】条 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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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
】 (三)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包装袋【、纸盒?等,杂,物
!(四)焚烧树叶【和垃圾 《
— (五)散发经营性!广告印刷品》
? (六)】空中投放和向居民】户中投放经营—性广:告印刷?品
】 第四十三条【 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