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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环境卫生《责任 第二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域》内,的清扫保洁等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和维护环境卫【生设:施, 【 第二十一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按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 》 :   (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市区内道路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统一管理和组织清】运处理工作八道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收集、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和管理等!工,。作  【  (二)》城市公共绿》地的:保洁工作由市绿化管!理机构负责;认【领的绿地《由认:领单:位负责;《小区绿地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 ?    (三)市】交通部门负责—所管辖公路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    (【四):机关、团体、部队】及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和》所属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本单位负】责, 《    (》五,)居民小区以—及其他?居住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和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其他偏远地段的【环,境卫生保洁由—所在地的社区、村】民,委员会负责 !  :  (六)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宾馆、饭店、!。影剧院、停车场、】体育馆?(场)、广场、【河道、江堤等—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经?营或管理单位负【责饭店等餐饮行业的!垃圾容器设置—工作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由卫生监督所】。负责 【   (《七)市场《的卫生保洁由市场开!发公:司负责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 《 ,。。   (八)—施工工?地,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    (九)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各种活动《。的由临时占用者【负责占?用地段及周围一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    (十)各!“门前三包 — "责任单位—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 《  :  环境卫生责任】。人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责任!要求和标准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书?面告知?。责,任人;在必要—时可以进《行公示 【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 【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责任区!的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及时扫雪【铲冰: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     对!。责任:区内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第二十四【条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环境!卫生专?业企业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并建!立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    】 对不按规定—清,扫保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履行管理责任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 第:。二十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政府投!资为基础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第,二十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八道江区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设《置公共垃圾容—器建设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居住区等!开发建设项目和【。商业、?。文化、体《育、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和场所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公共厕—所、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单位:生产经营、》。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设置和—管理 【 第》二,十,八条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其他工程项【目,配套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 第二十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区域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建设或改造—公共厕所 】    《 新建、改造公共厕!所,均须按?一类: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厕所的粪便、污水应!当排入化粪池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者外排污染》周围环境公共厕所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清运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 》 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按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保洁和管理;其!他公共厕《所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洁管理 】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与】公共厕?。所管理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明确管【理标准、《要求和?。保障措施、》违,约责任?等 【 , 第三十一条 公!共厕所管理单—位,。或个人必须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完,好水冲式的》公,。共厕所应《当严:格按规定时间开【放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应当!。建,立公:共厕所管理责任【考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加强对公共—厕所管理的》监督: — 第三》十二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确需拆除的【必须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同意【并按原规模予以补】建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节 ?垃圾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城市【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 第—三十四条 》。 在市区建成—区内全部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  】   倾倒生活【垃圾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早晨!7点30分以—。前下午16》点3:0分至17》点30分《)倒入垃圾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垃】。圾点不得《随意乱倒乱堆清运生!活垃圾必须封闭运输!并按规定时间—作业做?到及时清运》 《 ,    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实际需要设置密封式!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设专:人负责对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  】   各类零—。散售货摊《点必须自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随时收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 第三》十五条? 科研?、医疗卫生》、生物制品、—屠宰场等单位产生】的带有病毒、—病,菌和其他《。有害:。。有毒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 第—三十六条 宾馆、!。饭,。店、:餐馆和单位》食堂产生的泔水等垃!圾由该单位单—独收:集定:点存放?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入下水道! — 第三》十七条? 栽培?和整修树《木、:花,。草以及挖《掘道路或者修缮房屋!。、疏通排水设施以】及水、电、暖—、气、通《讯等实施作业—产生的污泥》、渣土、枝》叶等作业者或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不:。得积存 — : , 第三》十八条 《 在:建筑施工、装—修、安装《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应,。当单:独堆放运到规定的处!置场所?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容器 《  》   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运输—、,处置:。和消纳建筑垃—圾需要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申报登记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安排 】。 第!三十九条 》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书明—确建筑垃圾的数【量、清运时》限、:运,输路线、倾倒地点、!保障:措施等权利义务【 ,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清理:。。现场建筑垃圾并【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检》查,验收 ! 第四十条 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凡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和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四十一条 垃!圾处理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和《管理:征收的垃圾处理费】缴入市财政专—户全部用于》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 —。 : 第四十二条 】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 》    (三)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包装!袋、纸盒等杂物【 》。   (四》),焚烧树叶和垃圾 ! ?   (五)—散发经营性广—告印刷品 【    (六【)空中?投放和向居民户中投!放经营性广告印【刷品 【 第四十【三条 ?。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