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级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城市容》。貌标准?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八条 【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产权人》或使:用人应适时整饰【、,清洗或粉刷 — 《  : (二)主次干【道路两侧的临街【建筑物顶部》、外走?廊,、阳台和窗外等【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和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 (三?)主要街路两侧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围墙;确【需,设,置,的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地)、草坪等!   【 (四)《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阳台和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太阳能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统【一设计?做到:整齐美观 》    【(五:)对影响市容的【残墙断?壁、破旧房屋、构】筑物等由产权人或管!理人进?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  (六)拆除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清除—垃圾 ! 第九条》 城市建筑施—工现: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遮挡》墙 ? :    (二)设置!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临,时厕所?并有消?毒和灭?。蚊蝇措施 】   ? ,(三)对《各,种建筑材料、机具设!备应当放置》整齐 【   (四)—对建筑垃圾应当随】产随清;对运输【。车辆:遗,撒和带出的泥土【应当随时清扫不得】污染路面 — :    (五)对施!工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方可排》入下水管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 》。   》 (六?)对临时停工的建】筑施工场地应当做】必,要的整理 》 ?    (七)【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拆除】临时建筑《设施 《 , : 第十条 】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  》  (一《。)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坦、畅通》不得随意挖掘;【出现坑凹《、碎裂、破》损、隆起应当及时】。修复各?种井盖应当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丢失等设】置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正位《。。或更换 】 ,  (?二)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排:水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有】效;出?现破旧、污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或更换  !  (三)》。对下水道、》渠道、河道等管【理单位或责任—。单位应?。当经常?疏,通,;对清出的污泥及】杂,物应当随时》清运 —。    (四)各种!架空线路、交通标志!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    【(五)公共绿地、行!道树、单位门—前绿:地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 : 】第十一条 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按白山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张贴】广告应当在有关【部门设置《。的广告栏上》。张贴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线杆、树干、护栏】或其他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     各类】经营门店《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门店字号、—灯箱广告等禁止店外!摆放招?牌;户外霓红灯、灯!箱、电子显示牌【等应保持《。功能完好;》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保持!美观并?定期进行维修或油饰! , 【 第十二《条, ,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和】标识应当规范设置做!到牢固安《全、整齐美观 ! : 第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夜景亮化》美化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主干道路—两侧、广《场、公园《。、重要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规定的标准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 ,   ?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开?闭照明设《施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 ! — 第十四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合】法的相关证》照在: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范围经营保持】收购场所整洁—不得:乱堆乱放;对存储】场所的废旧物品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 】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及—。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凡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活动的均—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道路占用费 ! 《 第十六—条 严禁擅》自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确需设立—早,市、夜市、摊点群】以及瓜果《和冷饮摊点的必【须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定点对未》经定点?。。擅自经?营的予以《取,缔 —    经批准【经营的摊点设施【应当:整洁规范标志统一】按,批准的时限和—经营种?类经营并保持摊点周!。。围,容貌整洁 》 】第十七条《 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应当经市建设和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主办单!位,或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 : 《 第十八条—。 禁:止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车辆清洗必】须进场?进,院并保持整洁 】 ? 第》十,九条 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物和垃圾、渣土等】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和扬】尘污染;《禁止畜?力车进入市区 !    机动车、】自行车应当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车!辆排列应当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