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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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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建】设实施阶段管理【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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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执行的法律】、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 日 国务院【令第279 —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电[—1997]年3【39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19?99:]78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2002]2号【),、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吉水建管[【2005]2—7号)
【 常用的技术【标准有?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J2?。01-?-8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等规【范,。、规程、规定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相适应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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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 1. 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检查【。体系的?监督:检查
《 3.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 4. 《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方面技术—人员: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报告
!。
:。第十九条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条 ? 工程?进场材料的验收、检!。验砂石骨料、钢筋】。、水泥、块石等原】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发现不合》格,材料:全部运出场外—同时按规定要求做】好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如砂浆、砼拌!合料等)的》抽样试?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作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也是验《收材料中《的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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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评!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的每一!道,。。程序不得越过或简化!,不得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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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单位要按"三检!制"对工程进行【初检、复《检、:终检施工单位对每】个单元或每道工序】进行自检合格后及】时填写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评定表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确认:后在:评定表"监理意见】栏"签?署,质量等?级意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进:行评定
— 2. —质量评定权》限及:评定方法《
? : ⑴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及填》表示例与《说明标准《和要求由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签字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⑵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联】合质量评定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各单位质检负责人】在质量评定表上【。共同签?名存档
【 , ⑶: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评定人、项目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由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最后报市【质,量监:督站审查备案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 ⑷ 单位工】。程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由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组织由?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人数一般《5~7人每》个单位?的代表?应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根据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现?场检测、检查结【果对建筑物外观【质量进行评议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最后评】定组成员在"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上签字
!。 ⑸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由评定人和!项,目经理签名后加盖公!章由监理单位复【核复核监理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之后报省质!量监督中心站核验】核定人和项目监【督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公章最后报省或市】防汛办公室备案
! 《3. 应》。急工程项目》质量:验收依?据应急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必须以批复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质量监督【部门对该《工程阶段及整体质量!检,查和评价材料为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 水利应《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据的检测鉴定!报告作为工》程质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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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工程阶段》验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进行到一》。定关键阶段(—如工程关键部—位,、基础开《挖到设计《建基高程或经—过验收需要进行【基础处?理且已处理完—毕等)时《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阶段《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阶段:验收由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或—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审批—单位、设计、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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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分部工程验收
! 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⑴》 ,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
⑵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单元工】程质量?已,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进行《自评并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核定工程质量全【部合格;《。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后经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共同核定《质,量合格
》 ? 2.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或监》理,。单位主持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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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单位工程验—收
? ? 1.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 ⑴ —按批准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 ⑵ 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或】防护措施已落实)】;
【⑶ 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
—。⑷ :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定】单位工程启用或【提前启用《协议书;
【 ⑸ 工程质量!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验收前】抽检合格检测单位】已提出检测》报告;?
: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
: , ⑺ 工程财务】决算通过水基办评】审审核审《核单位已《提出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 ⑻ 按水【基办和省《或市:防汛办公室的—审核意见编制完【成了:单位工程验收—。。财,务,。决算报?告
:
2. 】。单位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或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水基办、设计审批、!质量监?督、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质?量检测以及》有关上级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委员会?
:
第二十》六条: 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是工程分阶段、】各时期随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的记录是》工程验?收的依据工程资料】必须规范《、,完整否则不能反映工!程实际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管理【。按,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吉》水质监[《20:04]6号)的要】求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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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工程设计》的修改?或变:更应急工程》变更依其性》质,及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1. 重《。大变更
《
? , ⑴ 工《程规摸的变更主要】指工程规模、等别】、级:。别设计标准或运【行,标准水位、库容【、,。坝高(?堤高)?、淹没损失及永久】占地等工程特性指标!以及主要建设—。项目的?增加或减少等的【变更
》 ⑵ 》工程总体《。布置:的变更指主要建筑】物,的具体位置》、控制高程》的变更
— : ⑶ ?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的!变更:主要指?挡水建筑物结构【。型式、顶《部高:程、断面尺寸—泄水、输水、引【水,建筑物结《构型式?闸门型式《、尺寸、数量启【闭机型式、》容量、数量堰顶高】程、:消能方式;江河【堤防和城市防洪【工,程护坡?、护岸的断面尺寸】、护坡材料;穿【堤、跨河等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位置、基线》、,标高等的《变更
》 ⑷ 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其他】变更
《 , 2.》 ,一般变更
— ⑴》 ,。主要建筑物的次要】部位(?。指挡水建筑物—坝顶路面、路缘石】。、路灯等)的—次要建筑物的变【更
? ⑵ 因设计!漏项或设《计条:件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而增加《分部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 :⑶, 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等不增加工程投】资、不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变?更
《 :。。 ⑷:。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设计工程—量的25%
! 3.《 应急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需要修—改、变更设计同时】要履行变更手续【擅,自,修改设计、不履行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责任
【
,应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按原!审批:渠道:不变的原则原—。。。设计由哪级审批【修改、变更审批权】限仍在哪级》
4【. 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⑴ 重大工程变更由!原设计或委》。托科研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报告:报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责成?市防汛办公室进【行审批或初审后【,行文报《送省水利厅》审批抄?送,省防:汛办公?室
《 ⑵ 一—般工程变更由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有关】。参建单?位分别签署》意,见报市防《汛办公室《进行审批或》初审后,《报,省防汛办公室审【批
第—二十八?。条,。 ,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应急工程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建设》转入使用应》急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三个月内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 1》. 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竣工决算《、施工总结报—告,、设计?。总结:报告、质量》监督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吉水建管[2!005]54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吉水财[2】001]20—83号)的精神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省防汛抗办公室!或市防汛办公室会同!同级水基办联合组】织,验收或委托市防汛办!公室:。会同市水基办组【织省防汛办公室和省!。水基办派员参加
】
2.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
: 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⑴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
⑵ 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
⑶ 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 ⑷:。。 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并通过审—计
《 ⑸ 工程质量!经质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检测单位已出据检测!报告:
: :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 ,⑺ :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水利基办的审—核并已提出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 ⑻ 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部门审计
—
4.【 验收组织》方式
⑴! 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组:。长)一名由主持单位!代表:担任副主任委—员(副组长)若干】名验收委员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水基办、审计、】。设计审批部》门、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 ⑵ 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作为被【验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的提问—
: 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由省防?汛办公室《会,同同级?水基办联《合主持或委托—市,防汛办公室与市水】。基办联?合主持(市、县级水!利基金安排》的应:急工程?由市、县《防办公室与同级水基!办主持)《
: 《5. ?验收前应提供的资料!。
—⑴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 ⑵ —工,程建设大《事记;?
⑶ 】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和建:议;
】⑷ 验收鉴定书【(草稿);
】 ⑸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⑹ !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
⑺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 ⑻》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⑼,。。 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
: ⑽ 竣工决】算报告及有》。关资料;
【 ?6. 验收时需要!提供的备查资料
! ⑴ —有关单位的》。批文;?
⑵ 初!步设:计及批复其他设【计文:件;
》 ⑶ 工程建】设中的咨询报告【;
《 ⑷《 工程招投标文件;!
》 ,⑸ 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 ⑹ 征用土地【批文及附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料;
! ⑺《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⑻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⑼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⑽,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图片:及,文字说明;
】 ⑾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
《 ⑿ ?工程运行及调度【。方案;
— ⒀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
》。 ⒁ 竣工图纸;!。
—⒂ 重大事故处理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资料;
【 , ?⒃ 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
》 , ⒄ 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
—。 , ⒅? 竣工?决算审计资料;【
⒆【 ,其他有关资料
【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提前】28天?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与"《工,程竣工决《算"及相关》资料报送省防汛【办公:室和省水基办(市、!县基金安《排的工程"工程竣】工决算"及相关资】料报:送同级防汛办—公室和水基》办)审核
【
第:三十条 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查制各级防】汛办公室是》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监管机关】。。应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各项合》同、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内业【资料整理《等重点进行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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