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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三章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实施阶!。段管理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执—行的法?。律、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 日 —国务院令第279 !。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电】[1997]—年339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1!999]78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2002]》2号:)、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吉—水建管[《200?。5]27《号)    【 常用的技术标【准有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J》。201--》8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等规范、规程、!规定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相适【。应的规范 》 第十八条【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 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检【查体系的《监督检查 》     3.【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 , 4. 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方】面技术人员》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报告 】 第十九条》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条! 工程进场—材料的验《收、检验《砂,石骨料、《钢筋、水泥》。、块:石等原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发现不合格!材料全部运出场外】同时:按规定要求做—好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如砂浆、砼!拌合料等)的抽样试!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作《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也是验收材!料中:的备:查资料 《 第二》十,一条 ? ,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评】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的每一道程序不得】越过或?简化,不得》走过场  —   1.》 施工单位要按【"三检制"对工【程,进行初检、复检【、终:检,施,工单:位对:每个单元或每道工序!进行自检合格后及】时填写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评定表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确认后在评定表!"监:。理意见栏《。"签署质量等—级意: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进?行评定     !2. 质量评定权】限及:评定方法《  ?   ?⑴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及填?表示例与说明标准和!要,求由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签字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     ⑵—。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联?合,质量评定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各单位《。质检负责人在质量评!定表上共同签名【存档: , ,    《⑶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评定人、项目!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由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最】后报市质量》监督站?审查备案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   ?⑷ 单位《。。工程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由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组,织由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人?数一:般5~7人》每个单位的代表【应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根,据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现!场检:测、检查结果对建】筑物外观质量进行】评议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最后评?定组成员在》"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上签字 【 ,。  : ⑸: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由评定人和项目!。经理签名后》加盖公章由》监理单位复核—复核监?理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之后报省质》量监督?中心站核《验核:定人:和项:目监督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公章最后》报,省或市?防汛办?公室备案《     —。3. 应急工程项!目质量验收》依据应?急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必须以批复【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质量监督【部门对该工程—阶段:及整体质量》检查和评价材—料为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水!利应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据?的检测鉴定报—告作为工《程质量的依》据 ? 第二十》三条 工程阶段验!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进行到一定关键阶】段(如工程关键【部位、基础开挖【到设计建基高—程或经?过验收需要进行基础!处理且已《处理完毕等)—时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阶段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阶段验收由!。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或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审批单位、》。。设计、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 第【。二十四条 分部工!程验收     !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⑴— 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 》     ⑵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单元工程—质量已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进—行,。自评:并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核定!工程质量全》部合格;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后经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共同核定—质量:合格    【 2.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或监理单位主【持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 第:二,十五条? 单位工程—验收    【 1.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  : ⑴ 按批准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    ⑵ 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或防】护,措施已落实); !。    ⑶ 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     —⑷ 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定单位工】。程启用或提前启【用协议书;   !  ⑸ 《工程质量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验收前抽!检合格检测单—位已提出检》测报告; 》   《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    ⑺ —工程财务决算—通过水基办评审审】。核审核?。单位已提出》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   ⑻ 》按水基办和省—或,市防汛办公》室,的审核意《见编制完成了—单位:工程:验收财务决算—报告 《  :  2.《 单位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或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水基办、设】计审批、质量监督、!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质量检?测以及有关上级【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是工程?分阶段?、各时期随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的记录是—工程:验收的依据工程资料!。必须规?。范、完整否》则不能反映工程实际!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管理按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吉—水质:监[2004]6号!)的要求整理归档 ! 第二》十七条 工程设】计的修改《或变更?应急工?程变:更依其性质及—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  1. 重大变更! :    ⑴ —工程规摸的变更主要!指工程?规模、等别、级【别设计标《准或运?行标:准水位、库容—、坝高(《堤高)、淹没损【失及永久占》地等:工程特性指标以及】主,。要,建,设项目的增加—或减少等的变更 】。    《。 ⑵ 工《程总体布置》的变更指主要—。建筑物的具体位【置、控制高程的变更! ,   ?  ⑶? 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的变更—主,要指挡?水建筑?物结构型式、顶【部高程、断面尺【寸泄:水、输水、引水建筑!物结构型式闸门【型式、?尺,寸,、数量启闭机型式】。、容量、数》量,堰顶高程、消—能方式;江河—堤,防,和城市防洪工程护坡!、护岸的断面尺寸、!护坡材料;穿堤、】跨河等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位置、基线、】。标高等的《变更  》   ?⑷ 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其他变更【     —2. 一般变—更     ⑴】 主要建筑物—的次要部《位(指挡《水建筑物《坝顶路面、路缘石】、路灯?等,)的次要建筑物的变!更 :     ⑵ 【因设计漏项》或设计条件》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而增加分《部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  ⑶? 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等不【增加工程投资、不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变更  【   ⑷《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设计《工程量的25% 】  :   3. 应急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需—要修改、变更—设计同?。时要履行变》更手续擅自修改设计!、不履行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责任 应!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按原《审批渠道不变的【原则原设计由—哪级审批《修改、变更审批权限!仍在哪级《     4. !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 ,   ⑴ 重—大工程变《更由原?设计:或委托科研》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报告—。报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责?成市防汛办公室进】。行审批或初审后,】行文报送省》水利厅?审批抄送省防—汛,办公室 》。    《⑵ 一般工程—变,更由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有,关参建单位分—别签署意见报市【防汛:办公室进行审—批或初审后,报省】防汛办?公室审批《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应!急工程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建设转入使用应急】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三个月内【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   1.》 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竣工?决算、施工总结【报,告、设计《总结报告、质量监督!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吉!水建管[《。。。2,005]54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吉水财[2!。001]2083号!)的精神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省防汛!抗办公?。室,或市防汛办》公室会同同》级水基办联合组织】验收或委托市防汛】办公室?会同市水基办组织省!防汛办公《室和省?水,基办派?员参加 《     2.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 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⑴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     ⑵ 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  :  ⑶ 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     ⑷ 【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并【通过审计 —    ⑸》 工程质量》经,。。质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检测—单位已出据检测报】告    —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⑺ 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水利基办的审!核并已提出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  ⑻ 《。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部门?审计    【 4. 验》收组织方式  】 ,  ⑴? 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组长)一名【由,主持单?位代表担任》副,主任委员(副组【长)若干名验收委】员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水基办、【审计、设计审批部门!、,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  :   ⑵ 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作【为被验?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的》。提问   —  :。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由省防》汛办公室会同同级】水基办联合主持【。或委托?市,防汛办?公室与?。市水基?办联合主持(市、县!级水利基金安—。排的应急工程—由,市、县防办》。公室与同级水基办】主持)   【  5. 验—收前应提供的资【料   》  ⑴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⑵ 工程建设大事记!; ?    ⑶ 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和】建议:; ? ,   ⑷ 验收【鉴定书(草稿)【; ?    ⑸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  ⑹ 《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    《 ⑺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⑻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⑼【 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   ⑽ 竣—工决算报告及—有关资料;  】   6《. 验收时—需要提供《的备查资料 —     ⑴ 有】关单位的《批文; 》    ⑵ 初步】。设,计及批复其他设【计文件?;    — ⑶ 工程建设中的!咨询:报告;?    》 ⑷ 工程招—投标:。文件;     !⑸ 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   ⑹《 ,征用土地《批文及?。附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料;《    》。 ⑺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⑻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⑼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⑽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图片《及文字说明;—     ⑾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    ⑿ —工程运行及调度【方案; 《 ,    ⒀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   —  ⒁ 竣》工图纸?;   》  ⒂ 重大事【故处理?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资料; !  :   ?⒃ 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    】 ⒄ 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 ?     ⒅ 竣工!决算审计资料; !    ⒆ 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提!。前28天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与"】工程:竣工决算"及相关资!料报送省防汛办【公室和省水基办(市!。、县基?金安:排的工?。。程"工程竣》工决:。算":。及相关?资料报送同级防汛】办公室和水基办)审!核 第—。三十条?。 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查!制各级防汛办—公室是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监《。管机关应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各项合《。。同、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内业资料《整理等重点进行督】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