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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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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建设实施阶段【管理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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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应急!工程建设执行的法】律、: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 日【 国务院令》第279 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电,[1997]—年339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199!9]78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9,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20《0,2]2?号):、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吉水建管[200!5]27《号)
常!用的技术标准有【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J201-!-8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84等规范、【规程、规定》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相适应》的规:范
第—十八条?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1》. 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 2.》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检查体系的!监督检?。查,
3【.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 4. 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方面技术人员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报告
【第,十九条 水—。利应急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条 工程进场材】。料的验收、》。检验砂石骨料、钢筋!、水:泥、块石等原材【料进场时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发现不合》格材料?全部:。运出场?外同时按《规定要求做好原【材料及中《间产品(如》砂浆、砼拌合料等)!的抽样试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作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也是验收!材料中的《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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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工程质量控制及】质,量评定要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的【每一道程序不得越过!或,简,化,:不得走过场
】 1. 施工单!位要按"三检制"】对,工程进行《初检、复《检、:。终检:施工单位对每个【单元或?每,道工序进行自检【合格后及时》填写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评》定表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确,认后在评《定表:"监:理意见栏"签署质量!等级意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进》。行评定
— 2《., 质量评定权限【及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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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6─88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及填表示】例与说明标准和要求!由,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签字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 ⑵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联合】质,量评定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各单《位质检负《。责人在质量评—定,表上共同签名—存档
【 ⑶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评定人、】项目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由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最后报市—质量监督站审查【备,案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
⑷— 单位?工程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由【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组织由省、!。市质量监督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人数《一般5~7人—每个单位的代表【应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根?据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现场检测、检查!结,。。果对:建筑物外《观质量进行评议【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最后评定—组成员?在,"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上,签,字
⑸】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并—由评定人和项目【经理签名后加盖公章!由监理单位》。复核复核监理—工,程师签名后加盖公】章之后报省质量监】督中:心站核验核定人和】。项目监督《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公,。章最后报省或市防汛!办公室备案
! 3. —应急工程《项目:质量验收依据应急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必须以》批复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质量监督部门对】。该工程阶《段,及整体质量检查【。和评价?材料为依据》
第二—。十二:条 : 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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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应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据的—检测鉴?定报告作为》工程质量《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 工程阶段验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进行到】一定关键阶》段(如工程关—键部:位、基础开挖到设】计建:基高:程或经过验收—需要进行基础—处理且?已处理完毕等)时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阶》段验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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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阶段验收—由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或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审批单位】、设计、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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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分部工程验收
】 , 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 ⑴ 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
— ⑵ 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单元工程质】量已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进行【自评并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核定》工程质量《全部合格;》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合格后?经建设主管》单位(市或县防【汛办公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监督、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共同核定【质,量合:格,
: 2.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或监?理单位主持》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 单位工程验收!
? 1.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 ⑴?。 按:批准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 : ⑵? 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或防护措施已!落实);《
—⑶ 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
— ⑷ 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定单位工程【启用或提前启用【协议书?。;
⑸】 工程质量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验收—前,抽检合格检测单位】已提出?检测:。报告;?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⑺ 工程财》务决算通过水基办】评审审核审核—单位已提出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⑻ :按水基办和省或市防!汛办公室《的,审核意见编制—。完成了单位》工程验收财》务决算报告
】。 2《. 单位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或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水基办、设计!。审,批、质量监督、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质《量检测以及有关【上级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 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是工程分阶】段、各?时,期,随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的记录是【工程验收的依—据工程?资料必须规范、完整!否则不能《反映工程实》际,工,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管理按】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吉,。水质监?[20?04]6号)的要】求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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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工《程设计?的修改或《变更:应,急工程变《。。更依其?性质及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1】. 重大变》更
【⑴ 工程规摸的变】更主要指工程规模、!等别、?级别:设计标准《或运行标准水位、库!容、坝高(堤高【)、淹没损失及永】久占:地等工程特性指标以!。及主要?建设项目的增—加或减少等的变更
!。
》⑵ 工程总》。体,布置的变更指主要】。建筑物?的具体位置、控制】高程:。。的变更
— ⑶ 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的变更主要指!挡水建筑物结构型式!、,顶部高程、断面【尺寸泄水、输—水、引水建筑物结构!型式闸门型式—、尺寸、《数,量启闭机型式、容】量、数量堰》顶高程、消》能方:式;:。江河堤防和城市防洪!。工,程护坡?、护岸的《。断面尺寸、护—坡,材料;穿堤、跨【河等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位置【、基线、标》高,。等,的变更
《
? ⑷ 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其他变?。更
2.! 一般变更》。。
? , ⑴? ,主要建筑物的—次要部?位(指挡水建筑【物,坝顶路面、路缘【石、路?。灯等)的次要建筑】物的:变更
?
《 ⑵: 因设计漏项或【设计条件《。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而增加《分部工程中》的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 ⑶ 工程细部】结构、局部布置等不!。。增加工程投》资,、不: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变!更
? ⑷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设计《工程量?的25%
【。 3. —。应急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需—要修改、变更设【计同时要履行变【更手:续擅自修改设计【、不履行《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并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责任
》应急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按原审批渠道不】变的原则原设计由】哪级:审批修改、变更【审批权限仍在哪级
!。
, 4.— 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⑴】 ,重大工程变更由原设!计或委托科研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报告报】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责成市防》。汛办公室进行审批或!初审后,行文—报送省?水,。利厅:审批抄送省防汛【办公室
》。 : ⑵ 一般工【程变更由《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单:有关参建《单位:分别签署意见—报市:防汛办公室进—行审批或初审—后,,报:省防汛办公室审批】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应急《工程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建》设转:入使用应急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三个【月内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 ? 1. 《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工程建设管理报告、!竣工决算《、施工总结报告、】设计总结报告—、质量?监督总结《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吉《。。水建管[《。200?5]54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吉水—财[20《01]?2083号)的【精神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或【市防汛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省防汛抗—。办公:。室或市防汛办—。公室会同同级水基办!联合组?织验收?或,委托市防汛办—公室:会同市?水基办?。。组,织省防汛办公—室和省水基办—派员参加《
—2.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 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⑴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
⑵ 【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 ⑶? 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 ? ⑷ 工程投资已】全部到位并通过审】计
? ⑸》。 ,工程质量经质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检?测单位已出据检测】报告
⑹!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已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
《 ⑺ ?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水利基办的审核!并已提出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 ⑻ 工【程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部门审计【
4【. 验收组织—方式
⑴! 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组长)一名由主持!单位代表担》任副:主任委员(》副组长)《若干名验收委员【由主持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水基办、审计、设】计审批部门、—质量监督、质量检测!。。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 ⑵ 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作为被验—。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的提问!
《 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由省防汛办!。公室会同同级水基】办联合主持或委托】市防汛办公室与市水!基办联?合,主持:(市、县级水利【基金安排的》应急工程《由市、县防办—公室:与同级水基办主【持)
— 5. 验收前】应提供的资》料
— ⑴: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⑵ 】工程建设大事记;
!
⑶ 【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和建:议;
?
⑷ 验收!鉴定书(草稿)【;,
⑸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⑹— 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 ⑺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⑻?。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
⑼ 工程!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 ? ,⑽, ,。竣工:决算报?告及有?关资料;
》
6.【 验?。收时需要提供—的备查资《料
— ⑴ 有关单位【的批文;
!。 ⑵ 初步设计及批!复其他设计文件【;
:
⑶ 工】程建设中的咨询报】告;:
? ⑷ 工程招】投标文件;
!。 ⑸ 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协议书(—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 ⑹《 征用土地批文及附!件;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料;
【
》⑺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⑻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 ⑼《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 ⑽ 工程建设有!关会议记录记载重】大事:件的声?像资:料、图片及》文字:。说明;
《
⑾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
⑿ !工程:运行及调度》方案;
》 ⒀》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说—明;
】。⒁ 竣工《图纸;
— ⒂ 重大事】故处理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资料;?
》 ⒃ 设备产品【出厂资料、》图纸说明书测绘验收!、安装调试、性【能鉴定及试运行等资!料;
】⒄ :各,种原材料、构件质量!鉴定:、检:查检:测试验资料;
! ⒅《 竣:工决:算审计资料;—
? , ⒆ 其他有关】资料
】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提前28天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与"工程竣【工决算"及相关【资料报送《省防汛办公室和省水!基办(?市、县基金安—排的工程"工程竣工!。决算"及相》。关资料报送同级防】。汛办公?室和:水基办)《审核
》
第:三十:条 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应急》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查制各级防【汛办公室是》水利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监】管,。机,关应不定期对工程】。建设资金、》工程建设《各项合同《、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内业资料整》理等重点进行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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