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 : ?5.1 《 控制项《 5.1.】1 :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 5.1.【2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 ? 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5!。.1:.4: 供暖系》。统应设置《热量计量装置 ! 5.1《.,5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