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节能与—。能源利用《。
】5.1 控制项】
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
5.1.!2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
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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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供暖系】统应设置热》量计量装《置
5.【1.5 《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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