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燃?气使:用, ? 第二十三条 ! 燃:气供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用户档案!与,用户签?订供气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燃》气用户未《经燃气供应》经营企业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燃气或!改变燃气《使用性质燃气用户变!。更,。地址和名称应—及时报燃《气供应、经营—单位 第!二十五条  燃气】计量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燃气计量装置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校验?管道燃气用户—必须安装《燃气计量装置燃气用!户对燃气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向燃:气经营单位》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测试测试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 , , 第二十六》条 :。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    《 ,(二)禁止盗用或】转供燃?气,; 【 ,   (三)—禁止对燃气钢—瓶,加热和用明火检【漏;  !   (四》)禁:止摔砸钢瓶》、倒置或《横卧使用钢》瓶;  !   (五》)禁止自行排放【残液:;,   】  (六《)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 》     (!七)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经营企业】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具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安装 ! 第二【十七条  非居民生!活燃气使用单位【应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核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用气 【 第《二十八?条 : 燃:气用户?应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燃气供应】经营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户收取—应交燃气费的5【‰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 ,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收费和服务向燃【气供应?、经营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