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八《章 租?赁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二)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 —  :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  (五)》。房屋维修责任;【   《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  (七)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八】条 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 :第三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对于《。房屋内?。部易损易耗》设施及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因承【租人家庭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换租申请—换,租面积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面积标准  !   申请换租变】更地:点,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轮候库—参加摇号配租;【同一地点申请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根据【公示的腾《退,房源情况、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退,。出原承租的》住房 第四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 第四十二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 】 第?四十三?条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四条 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 第四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组建由社区居委!会、房屋《管理:机构、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住户代《表,等组成的《。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的:社会:。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由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管理—物业服务费由政府】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核定物【业服务?费,。。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 第四十七条—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    《(五)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 ,     》(六)?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 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退《出手:续 》第四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当!事,人,对取消保障》资,格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诉】当事人无《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退回住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