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审核配!租
第三【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 (一?)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
?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结果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
】 (三)复审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核准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 (四?)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 (五)配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相关媒体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 1、申请】时间段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申请【人能够参与摇号【配租的申请时间范】围,
,
? 2?、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上(【含3:人)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另外单亲《家庭:只有2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 ?3,、摇号?配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脑【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
《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同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以《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 , (六)签订【。。合同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
第三《十四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和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租赁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价格、交付期—限及供给对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配租的房屋面积】等信息及时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