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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审核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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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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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报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
《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结果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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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审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核准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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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
(五)【配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相关!媒体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 1、申请时!间段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申】。。。请人能够参与—。摇号配租的》申请时间范围—
—2,。、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上(含3【人):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另外单!亲,家庭只有2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 ? 3、?。摇号配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脑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
【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以直—接进入同《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以》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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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签》订合同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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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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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和《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租赁住房的】地,段、户?型、面积、价格、】交付:期限:及供给?对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收入、配租—的房屋面积等信息及!时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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