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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     建筑工】程包括除市政工【程以外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设 》    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电讯、有线电视】、热力管线及—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工程 】  :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到各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 ,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文件、土】地权属文件及其它】需要:的项目批准》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并附由商洛市城!市规划?勘测机构提供—的,1500《新测地形图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任务?书、用地条件和城市!规,。划提出平面布—局与单体方案设【计的规划要求作【为设计施《工,图的依据(包括建】筑功能、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配》套设施、绿》化指标、房屋间距、!退缩:距离:、空间环境等—) 《。   (《三)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提?交总平面布局图、建!筑平、立面图临街】建筑:需提交效《果图(临主次干道建!。。筑需提交二套—以上方案设计) 】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文件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重【要地段或重大项目须!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特殊情况可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 第三十】二条 沿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拆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详规要求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 】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划技术要求确定道!路,红线并标明具体坐标!或相:关尺寸 【第三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外沿!不得逾越建筑控制】。线;并满足相—。关技术规定 — ?第三十五条 沿道】路、河流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不得】作为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指标】 ?。 第三十六条— 以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依据计规划管理采】用日:照阴影分析》审查在有效日照时间!内受遮挡住宅的居】室大寒日《照时间?不小:。于3小时《旧城区不少于1小时! 第三十【七条 多层居住不宜!设置商业用》房确:须,设置的?应限制其使用—性质减少对上部【及周:。边居民的干扰;在计!算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时不得扣—除,底层非居住建筑的高!度但被遮挡居—住建筑的底层车【库可以扣除》 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公路、铁路!两侧:用地控制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交通】设,施除外)《 确需在公路、铁路!沿,线规划新《建、扩建城镇(村】)建设集市》、商业区应当选在】公路某一路段的一】侧集中布局禁止【在公路沿线分散安】排建设项目 】 第三十九条 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大型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出入口方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必须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满足停车—、回车?。、人流集散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设置【的雕:塑、小品《建筑、大门、书报】亭、:固定电话亭、公交】候车:亭,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定点放线 】。。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使用期满后【必,须拆除?在使用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除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期限内无—偿无条件《自行拆除 — , ? 第四十二条【 各项?。市政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设计前应查明该!项工程?地段内现《有市政设施》情况设计图纸—应有明确反映其设计!与现状的关系、管线!路径坐?标切实解决好新【老管线?。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工程安全 】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时【按规划埋设地下【管,线或预埋套管等设施! 第!。四,十四:条 在市政》道路上开设道路进(!出)口或市》政管线?的,接口架(《敷)设临时市政【管线并设临时路【口及施工通道—时均:。需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市《政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 — 第四十五条 临】时市政管线、临时路!口及施工通》道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如建设!需要延?长时:需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因!城市建设《。需要或使用期—限到期时临时市政设!施的:。使用单位须》无偿自行拆》除该设施并恢—复,原状 】。 :第四十六条 在【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架《(敷)设各种管线或!建造人行《天,桥(廊?)、地下通》道、公共交通候【车廊、?电话亭、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交—通安:全设施、地名牌【。、消防?水栓、路灯、—箱式变电站》、电话交接箱、有线!电视端子《箱以及其他按规划】需在路侧设置—的公用设施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 ?第四十七《条 沿街原则不设置!实体围墙确因特殊】需要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要》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高度?不应超过2.2【米 !第四十八条 —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 第四十九条 】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超越建—筑红线的立柱、【台阶、雨蓬等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总宽—度且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一层空调【室外机安装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米 》 第五—十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要与环境》相宜由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 第五十一!条, 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所有户外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业主】负,责, — 第五《十二条 市区内各】种管线必须符—合,城市管网规》划市区内现有电力】、通讯、路》灯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 第:五,。十三条 《沿道路设置管线(】含架空线)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供水干管》、电力电缆、供热】管线排列在路东或】路北广播、电—讯电缆、煤》气管道排列在路南】或路西各《种副管敷设在主【管对侧;雨水、污】。水,管敷设在车行—。道下现有管线—敷设与?本规定不符合的应】逐步创?造条:件迁移?;    (!二,),各种管线不得—上下重叠敷设—。;交:叉敷设时技术简单的!服,从技术复杂》的小:管,服从:大管支管服》从干:。管压力管服从—自流管软管服从硬管!。;管线交叉垂—直净距一般不小【于25?厘米无保护措施的】直埋电力、电—。讯电缆?与各种管道交叉净】距不得小于50【厘米; —    (三【)各:种,管线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交叉:情况而定管顶—与路:面垂直距离一般不小!于80?厘米:  —  (四)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及】现有管?线限制不能达—到要求时应》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