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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     建筑【工程包括除》市政工程以外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设     【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电讯、有线!。电,视、热力管线—及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工:程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到》各相关部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文件?、土:地权属文件及其【它需要的项目批【准,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并《。附由商洛市》城市规划勘测机构】提供的150—0新测地形图 【 ,  : ,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任务《书、:。用地条件和》城市规划提出平【面布:局,与单体方案设计【的规划要求作为【设计:施工图的依据(包括!建筑:功能:、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配套:设施:、绿化指《。标、房屋间距、【退缩距离、空间【环境:等) ?    (—。三)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提交《总平面布局图、【建筑平?、,立面图临街建筑需】提交:效果图(临主—次干道建筑需提交二!套以上方案》设计)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文件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重要地段】或重大?项目:须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特殊情况可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 】 ,第三十二条》 沿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拆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详规要】求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划技术要《求确:定道路红线并标【明具体坐标》或相关尺寸 — 第三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外沿不【得逾越建筑控—制线;?并满足相关技术规定!。 第三十五条! 沿道路、河流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不得作为建设项!目绿:地率计算指标— 第三十六】条 以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依据计—规划:管理采用日照阴影】分析:审查在有效》日照时间内受遮【挡住宅的居室—大寒日?照时:间不小于3小时旧】城区不少《于1小时 】第三:十七:条 多层居住不宜】设,置商业用房确须设置!的应:限制其使用性质减少!对上部及周边居【民的干扰;在—计算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时?不,得扣:除底层非居住建筑】的高度但被遮挡居住!建筑的底《层,车库可以扣除 ! 第三十八条 【禁止在公路、铁【路两侧用地控制【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交!通设施除外) 确】需在公路《、铁路沿线规划新】建,、扩建?城镇(村)建—设集市、商业—。区应当选在公路某一!路段的一侧集—中,布局禁止在公—路沿线分《散安排建设》项目 第三】十九条? 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大型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出入口】。方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必须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满足停】车、:回车、人流》集散等?方面的要求 【 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设置的雕塑、小品】建筑、?大门、?书报亭、固》定,电话:亭、公交候》车亭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定点—。放线 ? ?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使用》期,满后必须拆》除,在使用期内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除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期限内无偿无条件自!行拆除 《 第四!十二条 各项市政】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设计:前应查明该项工【程地段内《现有市政设施情【况,设计图?纸应:有,。明确反映《其,设计与现状的关系、!管线路径坐标切【实解决好新老管线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工程安全 】 第】四十:三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时按【规划埋设《地下管线或》预埋套管《等设施 ! 第四十四条 】在市政道路上开设】。道路进(出》),口,或市政管线的—接口:架,(敷:),设临时市《政管线并设》临时路口及施工通】道时均?。需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市政【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 ? : 第四十》五条 ?。临时市政管》线、:临时路口及施工通道!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如建】设需:要延长时需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因城市建设》。需要:或使:用期限到期时临时】。市,政设施的使用单【位须无偿自行拆除该!设,施并恢复原》状 ? 第四十!六条 在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架(敷)设—。各种:管,线或建?造人行?。天桥(廊)、地下通!道、公共交通候车廊!、电话?亭、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交通安—全设施、地名牌、消!防水栓、《路灯、箱式变电【站、电话交接箱【、有线电视》端子箱以及其他按】规划需?在路侧设《置的:公用设施《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 , 第四《十,七条 ?沿街:。原则不设置实体围墙!确因:特殊:需要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要: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高度《不应:超,。过2.2米 【 第四】十八条 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 【 第】四十九条 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超越【。建筑红线《的立柱、台阶、雨】蓬等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总宽—度且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一层空调室外机】安装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米《 — 第五十》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要与环境相》宜由规?划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 《 第?五十一条 》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所有户外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业主《负责 ! ,第五十二条 市区内!各种:管线必须符》合城市管网规—划,市区内现有》电,力、:。通,讯,、路:灯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 ? , 第五十三条 沿道!路设置管线(含【架空线)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供水干—管、电力电缆—、供热管线排列在】路东或路《北广播、《电,讯电缆、煤气管道】排列在路《南或路西各种—副管敷?设在:主管对?侧;雨水、》污水管敷设在—车行道下现》有管线敷设与本规定!。不符合的应逐—步创造条件迁—移; 《  :  : (二?)各种管《线不:得上下?重,叠敷设;交》叉敷设时技》术简单的服从技【术复:杂的小管服从大管】。支,管服从干管压力管服!从自流管软管服从硬!管;:管,线交叉垂直净—距,一,般不小于25—厘米无保《护措施的直埋电力】、电讯电缆与—各种管道交》叉净距不《得小于50厘—米; 》    (三)各!种管线埋设深—。度应根据道路—结构、标《高和管线的安全要】求、交叉《情况:而定管顶《与路:面,。垂直距?离一般不小于80厘!米    !。(四)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执行当受到道!路宽度、断面及现有!管线限制不》能达:到要求时应》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