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商?洛市: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为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 第三条 本—市中心?城市规划区是—指城、郊区以及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仙娥湖东到柴】湾南至周磨西—到南秦水库》具体:包括城关、大—赵峪、刘湾》、陈塬四个街道办事!处和杨峪《河镇:、沙河子镇所辖部分!行政区范围以后总】体规:划区范围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确定—的范围为准各—县区及?所辖乡镇根据各自】总体规划确定规划】区范围为控制区【域
》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的规模、步》骤和标准《处理好?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突出—地域和民俗特色改善!人居环境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 第六条 市—政府设立商》洛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
《 (一)》。贯彻执行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实施城—。市,规,划政策措《施
?
:。 , (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审—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三)指导各县规划主!管,部门:。制定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组织评审和!审定、指导县—城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 (四)—审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
【 (五》)组织推动》城市:规划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训和经验】交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城市:规划其?它方:面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和进?行建设都必》须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书三【证”及配套的文件、!。图纸: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按相应!程序:批准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城—乡规划并将》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乡规划【的义务并有权了【解和:查询城乡《规划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规划《执法监察机》构依法对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人员—有责任为被》检,查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