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城—市,燃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 ,。(二)燃气》供应企业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企业
】 (三)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
, ,。 (四)》燃气器?具包括燃气》灶具、公《。用燃气炊事器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交通运输工具、燃!气冷暖机、燃气计量!器具、钢瓶、调压】器等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榆林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试?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