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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 ?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到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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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建设管道燃气【贮(供?)气:站、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建!设厅审批《禁止先建《后批和重《复建设
【第七条 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持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八条 ! 燃气工程必须【由燃气?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九: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建设—单位要?按城市?燃气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按设计】。要求预留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新建七层【以上住宅必须—设计管道燃》气设:施
第十条】。。 凡?具备燃气管道—设施安装条件的单】位,和住:户暂不安装的—应允许按照》。规范设计《的燃:气管道从其院—内或室?内,通过不得《阻挠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进行补】修恢:复
第十一条! , 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担》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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