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70-2016 建标库

8.7  防雷与接地

8.7.1  接地装置宜采用基础钢筋自然接地体作接地极,但不应利用燃气、燃油、暖气等金属管道作接地极。

8.7.2  厂房、厂房辅楼、科研办公楼、变电所等建筑物应实施总等电位联结。

8.7.3  燃气、燃油金属管道应做防静电接地和防雷等电位连接,严禁作连接接续导体。

8.7.4  为使地下结构内的钢筋起到地面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其自然形成的地下金属网格不应大于20m×20m,否则应补充埋设地下均压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