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 低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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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配电系统《。应根据用电负—。荷分布、《供电可靠《性要求等选择放射】式、树干式、链接等!配电方式
】。
8.《4,.2 配电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 ,附,设变电?所厂房内线路计算电!。流,较大时?相同用?电,。负荷等级的》设,备可采用母线—供,电方式;
》
?
2 】。 机:械加工厂房内用【电,设备成排布置时【宜采用插接母线树】干,式供:电;供电可靠性要】求高且当《单台:设备容量较大时可由!变电所或配电箱放】射式:。供电;
—
,
《 3 热处【理、锻?造、冲压及铸—造等厂房《内用:电设备成排布置【时宜:采用插接母线树干】式供电;《当单台设备容量较】大可采用母干—线或由?变电所或配电—箱放射式《供,电
:
8.4】.3 配》电系统应按照—生产车间、工段【划分设置《并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
,
8.4—.,4 三《相配电?回路内的各相负荷】宜平衡
》
《8.4.《5 应急电源【供电应采用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急电—源配电系统严禁接入!其他用电设备
!
8.4.6 ! 应根据生产和试】验要求确《定插:座的位置、》数量、安《装高度厂房各工【段、房间尚应设【置和预留相应数量】的插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