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工作制度和】年时基数
】
3.—2.1? 工作制度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宜【采用两班制部分工】种可采用一》班制或三班制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四班制!
】 2 一、二】类,。工,作环境的《工种第一班和—第二班每班工作时】间,应为8h第》三班应为7》h;三类工作环【境的:工种第一、》二,班每班?工作:时间应为7h第【三班应?为6:h连:续工:作制工种的每班【。工作时间三班制应为!8h四班《制应为6h
—。
》3.2.2》。 工艺《设备日历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工—艺,设备日历年时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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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环境?类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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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工—艺设备设计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 》工艺设备《。设计:年时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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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地处累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和:。。月平均?最高温度分别不应】小于28℃和3【2,.5℃?的地区其工艺设备】设计年时基数可按本!规范第3.2.3条!规定的设《计年:时基数值乘以0.】95~1《确定
3!.,2.5 工—人日:历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 工人日】历年时基数
!
?
》3.2?.6 工人—设计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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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6 《。工人设计年》时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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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地处累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和月平均》最高温?。度分别不应小于【28℃?和32.《5℃的地区其工【人,设计年?时基数可《按,本规范第3.2.】6条规定的设计【年时基数《乘以0.9~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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