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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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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城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建!房改善村(居)【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和】我市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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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城?市中心规划》区,包括城市《规划二环《路范围以内区域以】及褒:河,车站、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
】铺镇区、褒城—区、圣水区、周家坪!四个组团的个人【建房按照中》心规:划区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 , : 本规《定所称?村(居)《民是指有所在地【村(居?。)委:会常住?户口:的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地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 本规定!所称村?庄规划包《括村庄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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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局?是本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个?人建房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
!。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或由其!依,法授权的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组团村(—居)民个人》建房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授权所在地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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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因地】制宜”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 ?村民:。在村庄规划区内新】建房屋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配套建【设”的原则集中成片!建设村民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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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村(居)民修建私有!房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不》得损坏城市》市容环境、》阻碍交通、》影响消防《安全不?得,侵占公共绿地、邻】里通:道并应妥善处理【好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第六条 村(】居)民新建、扩建】、,翻建、修缮私人【。(住宅及《非住宅)用房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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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城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分—级控制制度
】 一级控!制区城市规划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控制范【。围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拆迁改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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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控制区内禁止个人】新建、扩建单户独院!。式住宅控《。制区内?的个人房《屋应按规划实施【搬迁建设原有住房暂!时不折迁又确属危】房的持市房》屋鉴:定部门危《房鉴定结论可以批】准维修加《固
【。 : 二级控制区城市】一环路以内和—“一:江两岸?”规划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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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控制区》内除已批准的村【庄规:划区域外禁止个人】新建单户独院式住】宅需改?建、翻修房屋的应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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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控制区城市郊区【。及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在三级控制—区内村民可按照【批准的规划新建房】屋但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应符合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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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城市中心规划区】。内鼓励村《(居)民个》人在自有用地—范围内按规划联【合修建单元式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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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已纳入!城,中村改造的村庄按照!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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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镇(乡—。)、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国土!、规划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第十一!条 汉台区》、南郑县人民政府应!。当把村庄规划的【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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