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62-2016 建标库

5  重型结构整体提升的结构系统

5.1  被提升结构的验算分析及调整

5.1.1  由于重型结构在整体提升时,被提升结构的结构体系和所受荷载与结构设计时有较大的区别,为保证被提升结构在提升过程中的安全可靠,须进行施工阶段的结构验算和分析。

5.1.2  为了使被提升结构在被提升时的受力更加合理,减少加固和调整的范围,因此建议被提升结构在施工阶段的受力宜与最终使用状态相接近,尽可能选择与原有结构支承点的相应位置作为提升吊点。

5.1.3  提升不同步或卸载不同步有可能引起提升点载荷的变化,从而影响到结构和施工的安全,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卸载)不同步效应因被提升结构本身的刚度和所处的状态不同而异。当结构刚度较小或当结构为静定时,提升(卸载)点不同步对提升反力的影响较小;反之,当结构刚度较大且结构为超静定时,提升(卸载)点不同步对提升反力的分布和大小影响显著。提升不同步效应可按液压提升系统的控制性不同步限值计取。在计算该效应时,应特别注意构件受力特性的改变对结构的影响,例如由拉杆转变为压杆等。分步卸载的效应,则应根据不同卸载顺序及卸载效应进行分析计算。实际工程中也有取不同步载荷系数为1.2进行施工阶段的结构验算,但对较为复杂的提升工况,宜假定可能出现提升(卸载)不同步的最不利工况组合进行被提升结构和提升支承结构的整体建模计算。

5.1.4  提升吊点为特别重要的受力点和易发生应力集中的部位,验算这类节点时,抗力应除以1.2。

5.1.5  被提升结构的提升状态和最终设计状态的结构体系往往是不同的,不同连接节点的不同连接顺序对最终结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对提升支承结构可能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对结构体系转换应进行结构分析。

5.1.6  验算提升过程的倾覆时,有利的重力作用分项系数取0.9,不利的荷载与作用分项系数取1.4,抗倾覆力矩应不小于倾覆力矩的1.2倍。高重心结构一般指采用整体提升安装的桅杆结构,也包括重心高于提升点且可能引起倾覆的被提升结构。

5.1.7  被提升结构提升点的确定、结构的调整和支承连接构造等,原则上应由原结构设计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