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敷设!水底光(《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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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水底光(电】),缆的规格、型—号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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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水—底光(电)缆应按】设计规?定的敷设位置及敷】设方式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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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水底【光(电)缆的埋【深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规,定
【7.6.4 水】底光(电《)缆的敷设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留位置及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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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有堤【的河流水底光(电)!。缆伸出堤《外,不宜少于50m无堤!的河:流应根据河》。岸的:稳定程度、》岸,滩,的冲刷程度》确定水底光(电【)缆伸出岸边不宜少!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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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河【道、河?堤有拓宽或改变规】划,的河流水底光(电)!缆应伸出规划堤【外不:宜少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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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质松软易—受冲刷的不稳定岸】。滩部位光(电—)缆应?做预:留,
—7.6.5》。 光(电)缆在河!底,的敷设位置应—以测:量基:线,为基准向上游按弧】度敷设弧形顶—点至:基,线的距离宜》为弦长的10%当布!放2:条以:上的水底光(—电)缆或同一—。区域有其他光(电)!缆或管线时》相互:间应: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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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 水底—光(电)缆应—根据:设计分别采取下列方!式固定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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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于一般河流水】陆两段光(》电)缆?的接头应设置在【地势:较,高和土质稳定的地】方可直接埋于地【下也可设置接—头人(手《),孔,在终端处的水底光(!电,)缆部分应设—置1个~2》个“S”弯作为锚】。固和预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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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较大:河流、岸滩有—冲刷:的河流或光(电)】缆终端处的土—质不稳定《的河流除上述—措施外还应当将【水底光(《电,)缆进行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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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 】 水底光《(电)缆《不应在水《中,设置:接头
7!.6.8 水底】光,(电)缆接》头处的金属》护套:以及铠装钢丝应保】。证电气性能、封闭】性能:和机:械强度要求》
7【.6.9 敷【设,水底光(电)—缆的通航河》流应按设计》文件及航道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过河段的【河堤或?河岸上设置水线【标志牌划定禁止【抛锚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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