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 敷设水底》光(电)缆
【
7.6.1! 水底光(电)】缆的规格、》型号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规定
》
7.【6.2 》水底光(电)缆应】按设:计规:定的敷?设位置?及敷设方式敷设
!
7》.6.3 水底光!(电)缆的埋深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规定:
?
7.6.4】 水底光》(,。。电)缆?的敷设?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留位置及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有堤的河【。流水:底光(电《)缆伸出《堤外不宜《少于50《m无堤的河流应根】据河:岸的:稳定程?度、岸滩的冲刷【程度确定水底—光(电)缆伸出【岸边不宜少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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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河《道、河堤有拓—宽或改变规划的河流!。水底光(电》),缆应伸出《规划堤?外不:宜少于?50m
》
— 3? 土质松软易受】冲刷的不《稳定岸滩部》位,光(电)缆应做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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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光(电)【缆在河底的敷设位置!。应以:测量基线为基准向】上游按弧度敷—设弧形?顶点至基线的—距离宜为弦》长的10%当布【。。放2条以上的水底】。光(电)缆或同一】。区域有其他光—(电)缆《或,。。管线:。时相:互间应满足设—计规定的安全距离
!
《
7:。.6.6 —水底光(电)缆应根!据设计分别》采取下列《方式:固定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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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于一般!河流水陆两段光(】电)缆的接头—应设置在《。地势较高和土质【稳定的地方可—直接埋于地下—也可设置接》头人(手)》孔在终端《处的水底光(电)】缆部分应设置—1个~2个》“S”弯《作为锚?固和预留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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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较大河》流、岸滩有冲刷的河!流或光(电)缆【终端处的土》质不稳定的河流除上!述,。措施外还应》当将水底光(电)缆!进行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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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 水—底光(电)》缆不应?在,。水中设置接头
】
7.6.】8 水底光(【电)缆接头处的金属!护套以?及铠装钢丝》应保证?电气性能、封闭【性,能和机械《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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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 》敷,设水底光(》电)缆的通》航河:流应按设《计,文件及航道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过河段的—河堤:或河岸上设置水线标!志,牌划定禁止抛锚【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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