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器材【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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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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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进行光【(电)缆和器材检】验时:应有建设《方,代表或?监理方代表和施工方!代表同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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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光(电》)缆和其他线路器】材的程?式、规格、》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光(电《。。),缆、硅芯塑料管的】随盘出厂资》料及:其他线路器材—的出厂资《料应齐?全,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线】路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3 光(电【)缆和?设备:及器材?应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应完整外包装!应标:注程式、规格、【型号: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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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缆线外包装—和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光(电)缆端头及!硅芯塑料管端头封】。。装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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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光(电)!缆开:盘检验时应核—对光(电)缆的【实际:A、:B端别并在缆盘上】正,确醒目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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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经:过检验后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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