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器材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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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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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进行光(电)缆】和器材检验时应有建!设,方代表或监理方【代表和施《工,方,代,表同时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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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光(电)《缆和其他线路器材】的程:式、规格、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光(电)缆【、硅芯?塑料管的随盘—出厂资料及其他【线路器材的出厂资料!应齐全?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线路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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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光(电—)缆和设《备及器材应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应完整外!包装应标注程式【、,规格:、型号和数》量
3】.1.4 缆【线外包装《和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光(【电)缆端《头,及硅芯?塑料管端头封装应】完好
】。3.1.5 光(!电)缆开盘》检验:时应:核对光(电)缆的】实际A、B端别【并在缆盘上正确醒目!的,标注:。
3.】1.6? , 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经过?检验后?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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