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器:材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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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进—行光(?电):缆和器材检验—时应有建设方代【表或监理方代表和施!工方代表同时在【场
【3.1.2 【光(电)缆》和其他?线路器材的程式【、规格、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光?(电)缆、硅—芯塑:料管的随《盘出厂资料及—其他线路器材的出厂!资料应齐全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线路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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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光—(电)缆和设—。备及器?材应进行外观检查包!。装应完?整外:包装应?标注程?式、规格、型号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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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缆线外包装和外护套!应完整无损光—(电)?缆端头及硅芯塑【料管端头封》。装,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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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光(!。电):缆开盘检验时应核】对光(电)缆的【实,际A:、B端别并》在缆:盘上正确醒目—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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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经过》检验后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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