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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皖—政〔2002〕【。6,0号)?、关于?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200】9〕8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试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已!确定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应》纳入:城市:土地统一规划—、征收?不纳入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范围  —   商品住房【开发建设不得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第三条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或者村庄建设规划】;   》  (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节约集约用地; !    (三)【计划管理总量控【制;     】(四)明晰》土地产权依法自愿】;     (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第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有偿、有限》期、可流《动的使用制度—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交易市场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 ,    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的组?织实施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