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防电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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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电击防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4—5和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GB/》T 246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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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配电《装置的两端必须与】接地线相《连
4】.,3.3 《。 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变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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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易!燃易爆场所、露天】或多尘、《潮湿:场所:的电:机和电器《应分别?选用防爆型》、密闭型、防尘【和防水型等》相应防护等》。级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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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误!操作:。可能带来人身触电】或伤害事故》的设:备或回路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或机械】联,锁装置
!4.3.6 用电!设备应设置电气保护!装置其电《。流、电压、短路【。。容,。量均:应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电气设备及》线路设计均应达到】。相应的绝缘水—平
【4.3.7 手持!式或移动式》用电设备、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用电?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TT系!统中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的保护电器》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或:过电流?保护:。电器:
4.】3.8 装设【手持电器《插座的供《电回路上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4.】3.9 设备检】修用:手持电灯的工—作电:压在一般场所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和在能导!电的设备或》容器:内不:应超过1《2V;在水》中使用不应超过【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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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0? 用电设备的【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平台、!走道:和梯子的上方—。有可触?及电缆线时应设置】遮拦:或,外护物?等防触电安全设【施
4.!3.11 —起重机、《胶带输送机》运输线?的供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
4.3!。.12 电动过】跨平车宜《采用充电蓄》电池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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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 电!泳涂漆的整》流系统应单独设置在!维护设施内》;电泳设备应采【取接地措施且安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泳槽应做绝缘处【理保证干《燥状态下耐压2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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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 热处理】车间:的感应设备、激【。光束、电子束和【。等离子束等》设备应隔成独立的区!域并应能满足危【险工作区《。域,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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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 高】频装:置的房间地面应铺设!绝缘橡胶;高压【电源应有《可,靠接地;周围应设置!围,栏围栏入口与主【回路电源应有联【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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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 高电压!试验:区域:。装设有起重》设备时?试验电源与起—重设备?应设有电气联锁【装置:
—4.3.17 有!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大电流【或深冷?等试验台和装置的】试验站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配备信号—、报警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高电压、大电】流试验站和试验【大厅应设《置可靠的《接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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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 离子渗氮设【备阴极直《流高压外露部分【应设:可靠的防护措施炉体!应设可靠的》接,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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