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  :职业安全《 》 4.1】 , 防火与防爆 】 : 4.1【.1  使用和产生!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其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防【爆和:防排烟设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 , 2: , 爆:炸危险?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 ,  4 《 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或全》面排风系统》; —     5—  :。应设:。置事故报警装置及与!之联:锁,的事故通《风系统事故通风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    6  工作!间内的设备、管【道以及易产生—静电的其他设施的防!静,电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的《有关:规定 《 4.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和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和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的有关规定 ! :4.1.3》  热处理厂—房防火?防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热处理厂房浸淬油】槽应设置事》。故回油池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     2  】供回油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 :     3 ! 气体?分配站、液氨、液】化石油?气、甲醇、》丙烷和丙酮》储罐应放在厂房外】部的专用房》间内专?用房间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4  《加热装置《和淬火?油槽布置在同—一地坑时应彼此隔开!且地坑应做防渗处】理; ? 《     5—  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炉窑或场所应设报】警显示;其氧气【、丙烷?。、煤气、天然气和】燃油管?路应设放散管、止回!阀、阻火器》、安全阀、压力【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 【    《6  ?。可控气氛炉前室顶部!应设安全《防爆阀防爆阀的截面!积不应?小于:0.0?5m2?其动作压力不应【超过500Pa; !。     !7  通水冷—却的电阻炉应—安装水温、水压和】流量监控装》置并应配备失—。控时的电源切断【和报警装置; 【   【  8  》煤气炉和重》油炉在燃烧》器前应设有》火焰逆止《器吸热型、放热型和!氨制备气体发生炉的!管路应安《装火焰逆止器;【 ?    — 9:  气体燃料—和制备气氛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得介于规定【燃烧温?度下的?爆炸范围内》; ?   —。  10  硝【盐炉应?用金属?坩埚或黏土砖砌筑】炉衬并应配备自动温!控仪表和超过5【8,0℃报警装置以及仪!表失控时的主回路电!源切断装置 — 》4.1.4》  锻造《厂房的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GB 133!18的有关规定锻造!油压机、油》泵房及油《循环冷却系统宜【。设泡沫灭火装置 ! ? 4.1.》5  木工厂房防】火防爆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15606【的,有,关,。规定 — 4.1.—6  涂《装作业场所、储【漆间、调漆》。间、:。。喷漆室?、涂层烘《。干室:和涂漆前《处理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系列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 : : 4:.1.7《  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的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两种及—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 ?。。 :。  《   2 》 进排风口应分【开设:置并设在《不可能有《火花溅落《的,安全:地,点;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小于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 《  : ,  3  甲、乙】类厂房中空气不【。应,循环使用《。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丙类厂—房中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  4 《。。。 应:采用防爆《型设备?通风风道宜》按楼层?分,别设置;不同火灾危!险类别的生产厂房】送排风设备不—应设在同一机房内】 , ? 4.1.8  !输送: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不应》穿越生活间、—办公:。室、:配电室?和控制?室;: ? ?  :  2  不应穿越!不使用?该类介质《的工作间(》区); 【  ? ,  3  》管,道与管件、阀门和】泵等连接处》应严密管道系统【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 ?  :  4  竖井或】管沟应?为不燃?烧,体安全、防火和防】爆等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或管沟内; 】 ,。     【5  室外》安装的?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 【 4.1.!9  输送高温【气体以?及,排出: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蒸气?混合物的风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输送高温气体!的风管?当其外表《面温度大于或等于】。80℃时《其与建筑物的易燃结!构和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5《m距不燃结构和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25m; —  —  : 2  《。管壁温度大于或等】于8:0℃的排风管与【输送易燃易爆气【。体、:蒸,。气粉尘?的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输送热气体的风管应!敷设在输送较—低温度的气体的【风管上面输送大于或!等于80℃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管道应用不燃】烧体制成《;  】   3  —当风管穿过易燃【材料的屋顶和墙【壁时在?风管穿?过处应采用不燃材】料封堵或使》风管周围脱空; 】   【 , 4:  排出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蒸气?混,合物的局部排风【。系,统其正压段风管不应!通过其他房间; !   —  :。5  排除有—爆炸或燃烧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 —。 》。    6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车,间隔墙; 】 :    7 — 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均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 4.【1.10  放【。置,易燃易?爆物:质的库房和产生【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设备及工《艺作业场地的—消防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