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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消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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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3〕第3【1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消《防,条例〉的决》定已于2013【年11月30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30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消防条例】的决定
》(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消【防条例作《如,下修改
【 一、在第三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表述为"建设】工程的消防产品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产品质量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法判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
《 二、将第四十九】条修改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损失核定《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 "(二【)有:与,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三)有符合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资《格的执业人员;
】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后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将第五?十条:修,改为"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和引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庆市:消防:条例: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199—8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7—月20?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重庆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关于取消或调整【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0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
根据2《01:3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修改〈重庆市—消,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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