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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利用
第】二十三条 旧—城,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旧城改造】用,地原则上应在原有】房屋占地范围内【进行确需增加且【周围有闲置用—地的可一并》纳入作?为改造用地但增加用!地面积以村为单位人!均不得大于》3,5平方米《改造用地之外的其他!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给予!补偿后按有关规定储!备,
第?二十四条 旧城改造!用地中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比照经济适用房!。政,策管理其余旧城改造!用,地可以依法变更为经!营,。性用地
第二【十五条 实施旧城】。改造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少量国有土地可以!根据改造需要由政府!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旧城:改造;改造范围【内零星插建》的单位或村居民【住房及少量集—体土地一《并,纳入:。旧城改?造
第二十六条】 在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村庄—征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体改造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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