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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销:售对象要公示不得销!售给:高收入家庭不得【向,单位成?批,或,。整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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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视同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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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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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中】低收入家庭可按4】-6倍的房价收入】比(即购买本地【一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均工资!之比)确定由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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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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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有咸阳市市区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区人均平均住】房面积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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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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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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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陕办发[!199?0]6号文件规定】核准其购房面积【。购房:人必须按照核准【的,购房面?积选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跳档: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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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咸阳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及】申请表后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注明应【购买的面《积标准作为申—请人的购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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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人持经【过,签署核查意见的【咸阳: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到开发建设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价格购!买;由于套型—原因购买面积—略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标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相同区位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的差价款《由售房?。单位在办理产—权证时交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上:缴市财?政,作为廉租住房基!金
》 (四)—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其中如有超【标准面?积,补交相应差价的【也应:当注明补交差—价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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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的规定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物分配或从事!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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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集》。资、合作建房—的销售?实行开工前预售的方!式,由集资、合作—建房单位按咸—阳市集资建设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转售】审批
! 第三十二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出租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对!象,按购房?面积标准《申请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租赁价格》每年公布一》次承租人退租—住房后只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时应按咸【阳市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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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住户—后方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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