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销售对象要【公示不得销售—给,高收入?家庭不得《。向单位成批或—整幢销?售  —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视同: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 《 《 第二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 ,。 第二十】六条 中低收入【家,庭可按4-6倍的】。房价收入比(即购】买本地?一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均工资》之,比)确定由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公布一次 !。 第二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一)有咸阳市市】区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区人均平均!。住房面积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十八条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陕《。办发[1《990]6号—文,件规定核准》其购房面积购房人】必,须按照核准的购房面!积选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跳》档,选购 —。 , 第二十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咸阳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    (【二)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及申请表后】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注明?应购买的面积—标准:作为申请人的购买凭!证    (!三)申请人持—。经过签署核查意【见的咸阳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到开】发建设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价格】购买;?由于套?。型,原因购买面积—略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标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相同区位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的差价款由】售房单?位在办理产权—证时交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上缴市财政,作为廉!租住房基金 【。 :   (四)—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其】中如有超标》准面积补交相应差】价的也应当》注明补交《差价的?面积 ? 第】三十条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的《规定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物分配或从事商】品,。房开发 ! 第三十》一条 集资、合作建!房的销售实行开【工前预售的》方式由?集资、合作建房单位!。按,咸阳:市集资?建设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转:售审批 》 《 , 第三十二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出租》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对象按购《房面积标准申—请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租赁价】格每年公布一次【承租人退《租住房后只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时应按】咸阳市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住户后?方可再?次申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