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中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供热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活动!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地热、】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通过城》市规划热网》。直接或者经过—。热,。交,换站换热后有—偿为用户供热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供用热】设施包?括共用供《热,设施和户内用热设】。施共用供热》设施包括供热热源】生产设施、管—网输配设《施、:热力站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供热【计量器具和建—筑物内共用管道【等户内供《热设施包括终端【散热设备及户内管】道、管件、阀门【、温:度调:控装:置,等   【  本办法所称热】力,站管理单位是指【物业管理企业等负】责维护管《理,热力站及其以内的】供热设施并对供热单!位,提供的?热能二次《换热将换热后的热能!输送给用《。户的单位 — 第四】条 :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是全市集中供热!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中心!城市规?。划范围?内供热、用热—的具体?管理:和对各县市供热用热!的行业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行政区【内的供?热、用热管理—工作(?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集中供热—管,理机构”) 】     发改、工!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技、:民政、公《安、审计、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城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利、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供热相关的工【作 — 第五条 【集中供热的发展和建!设应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市】场化运作、》多元化融资、—多途径供热、—社,。会化参与”的思【路逐步放开集中供热!市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按照市场运作方!式依法?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从事集中!供热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 ,    — 集:。中供热建《设资金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办法《解决主?要来源?如下 —   (一)国家债!券; 《   《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分成部分); ! ,。   ?。 (三)城》建税; 【。   (四)银【行贷款?; ?。    (五【)环境污《染治理费; — ?  : (六)利用外【资;: :    (—七)合作《投资:;   【 (八)其他资金 ! 》 第六《条 鼓励和》扶持:。供热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先!。进供热、用热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供—热,信息化建设推—进供热计量提高供】热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 , 第—七条 从事集中供热!生产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供热单【位”)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