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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涵、管!线,或其他?工程设施应持建【设项目的计划文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向市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个人建设住宅的应】。当征得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后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抄送规划监察】部门备查 》 ,。 ?    《 建设个人如需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一条》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得予以设》。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施工单位不】得承揽施工测绘【部门不得予以放线 ! 第—三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会同规划《监察部?门现场放线预—报工现场《未按指定范围完成】动迁工作和》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放线】工程:施,工进行到正负零时必!须报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监察部?门共:同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建设》工程期?满后必须无条—件拆除? : , 第三十五条】  长大铁路—以东、?。建材路以西、北哨街!以南、南郊街以北】范围内不得新建【设3层以下住宅【控制:私人住宅翻建—确属危房需要翻建的!。私人有照住宅应【。到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按原面积【翻建不得改变—结构不?得扩大面积 】 : 第三十六条 【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 —。 第三十七条—。  市规《划监察?部门应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负责—审批后?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规划《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规划验?收合格证 》 第三十八!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我市城《市规划建筑间—距标准?审查建设工程规【划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审批 《     建!筑间距从主》。墙面算起阳》台挑出?部分不得超》过,主墙面的1》.3米 】 第三十《九条  住宅的【建,。。筑,间距:标,准为 —    》 (一)《新区开?发多层?式住宅?呈现行列布置时【建,筑长边与长边间【。距应不小《于,南,侧(长边方》向,大,于,。北东、北西》45度?)或东?侧(长边方向—小于北东、北西45!度)建筑物檐高【的1.6《倍;旧区《。改造:或零星?插建为其建》筑檐高的《1.4倍;平—房,长边与长《边、长边与短边【的,间距不得《。少于5米短》边,与短:边在双?主同意后可》以相连需要》留有间距的至少【要保证2《米需要留有消防【通道和敷设管线的至!少要保证6》米;其他长边与短边!间距应不小于12】。米;短边与短—边间距应不少于4米!  【   (二)点式住!宅(高宽比大—于1.2倍)与【点式住宅间距为点式!建筑面宽的1.2倍!点式住?宅与条式住》宅间距当点式住宅】位于:东、南、西》侧时应不小于点式】住宅面宽的1.2倍!;当点式住宅—位于北侧时应不小】。于条式住宅檐高【的,1.4倍《 ?。 第四十条  !住,宅与一?。。般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库房—的间距? —    《。(一:)住宅与一般—公共建筑的间距【按第三十九》条住宅与住宅间【距,执行 —     (二】)住宅、公共建【筑与库房、》变电:所及工业厂房间距应!按有关技术规范审批! 《 ,。 第四十一》条 : 新建房屋与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间距 】    (一)新】建房屋在学校教【室、幼?儿园活动室、—医院病房及蔬菜大】棚,的东:、南、西侧时房屋】长边与该建》筑物的长边间—距,应不小于该建筑【物檐高2倍点—式房屋与该建筑物长!。边的间距《应不小于该建筑物面!宽的1.6倍其他情!况按第三十九条住】宅建筑间距》执行 ? 《     (二)】单台蒸?发,量不超过4》吨且总蒸发量—不超过12吨的燃煤!锅,。炉房与新建住宅的间!距应不小于20米】超过上述规定的燃】煤锅炉?房与新建住宅的间】距应不小于24米燃!油、:。燃气锅?炉房与新《建住宅的间》距应不小于12米】非住宅建筑与各类锅!炉房的间距应—符合消防规定 】 ,     【(,。。三)住?宅与公共旱厕的【间距应不小于15】米与公共水厕—间距应不小》于8米对《有交通和敷设管线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二条《  :新建房屋绿地—的间距 》    【 (一?)绿地与房屋墙脚间!距为1?。。.5:米; 】    (二—)绿地?边界距宅间路为1米! 《 第四《十,三条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小区路!路,面宽5至8米;【 ,。 ,     】(二)组《。团路:路面宽3至》。。5米;? , 《     (三)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得小于3《米,。 第【四十四条《 , 建筑物《檐高系指室外设【计,地坪距建筑檐口顶面!的垂直高度水箱间】、设备间《等个别突出》部位不计《。高度建?筑物的东、》南、西各方向均【视为采光方》向 ? 第四十【五条  《建筑物临一、—。。二、:三级道路两》侧时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少于7米、5米、!4米文圣路(南【郊街以?南)退?让规划道路红线9米!繁荣路?和振:兴路(市政道路管理!界限以外)》退让规?划线14米居住【区绿地率《指标:不得小于30%.】。 —第四十六条  旧区!。改造的拆迁范—围和新区开发—的征地?范围:实行同一《标准动迁线与征地线!可统称为《影响线 !第四十七条  【建,筑物北(西)—侧,的,影响线 】     (一)条!式建筑长边为—该建筑檐《高的1.4至1【.,6倍; — ?  :  (二《)条式建筑短—边为12米点式建】筑为面?宽的1.2倍;【 ,   【 , (:三)平房为5米 ! ? 第四十八》条  建筑物—南(东?)侧的影响线 】    【 (一?)条式?建筑长边为该建筑】檐高的0.5倍短边!为6米平房》的,长边为?5米短?边为:2米 】    (》二)点式建筑—为南(东《)侧:面宽的0《.5倍? —第四十?九,条  先期建设【的建筑物《。按上:述规定?征地:或动迁后期建—设的建筑物与前期建!设的建筑物相邻【部分按采光间距要】求征地或动》迁余:下地部分同》时建设时相邻建【筑物之间按影响【线要求余《下或重叠部分由双】方建设均摊 【 《第五十条  —影响线?与土地?使用权界《限,无关不论先后建设其!地籍界限由》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 ! 《 第五十一条  邻!街建筑影响线涉及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在1:。8米(含1》8米)以上另一【侧房屋指学校、大棚!、,幼儿园、活》动室、医《院或耕地时按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动迁或征】地其他情况不予【考虑 【     影—响线未到规》划路:中收线时动迁—或征地应至规划【道中心?线;影响线涉及道路!另一侧库房和生产车!间时可?动迁至另一侧规【。划道路红线 ! 第五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市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划定政策性影响!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