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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涵、管】线,或其他工程设施应持!建设项?目的计划文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向—。市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  :。个人建设住宅的【应当征得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后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抄送规划监》察部门?备查 【。     建设【个,人如需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 第三十一条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不得:予以设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施工《单位不得承揽—施工测绘部门不得】予以放?线 — 第:三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会同规划】。监察部?门,现场放?。线预:。报,工现场?未按指定范围完【成动迁工作和—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放线工!程施工进《行到正负《零,时必:须,报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监察部门共同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四条 【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建设工程期》满后必须无条—件拆:除, 第【三十五条 》。 长大铁路以—东、建?。材路以西、北哨街】以南、南郊街—以北范围内不得新建!设3层以下》住宅控制私》人住宅翻建确属【危房需要翻建的私】人有照住宅应到【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按原《。面积翻建不得改【。变结构不得扩大【面积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 — , 第三十七条  市!规划监察部门应【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负责审批后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规划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给规划验》。收合格?证 ? : 第三《十八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我市—城市:规划建筑《间距标准审查—建设工?程规划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审批 ! :。    《建筑:间距从主墙面算【起阳台挑出部分【不得:超过主墙面》。的1:.3:米, 《 , 第:三十九条《  住宅《的建:。筑间距标准为 】 《。    (一)新】区开发?多层式住宅呈现行列!布置时建筑长边与】长边:间距应不《小于南侧(长边方】向大于北东、—北西45度)或东侧!。(长:边方向小于北东、北!西45度)》建筑物?檐高的1《.6:倍;旧?区改造或零星—。插建为其建筑檐【高的1?.4倍;《平房长边与长边【、长边与《短边的间距不得少于!5米短?边与短边《在双主同意后可【。以相连?需要留?。有间距的至》少,要保:证,2米需?要留有消防通道和】敷设管线的》至少要保证6米【;其他长边与—短边间?距应:不,小于12米;短边与!短边间距《应不少于4》米   !。 , (二)点式住宅】(高宽?比大于1.2倍)】与点式住宅间距【为点式建筑面—宽的1.《2倍点式住》宅与条式《住宅间距当点式住宅!位于东、南、西侧】。。时应不小于点—式住宅面宽》的1.2倍;—当点:式住宅位《于北侧时《。应不:小于条式住宅檐高】的1.4倍》。 :。。 , 第四十—条  住《宅与一般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和库房的间》距 【    (一)住】宅与一般公》。共建:筑的间距按第三【十九条住《宅与住宅间距执【行 》     (二】)住宅、公共建筑与!库房、变电所及【工业厂房间距应【按有关技术》规范审批 【 第四十—一条  《新建房屋与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间距!。   】  (一)新建【房屋:在学校?教室:、幼儿园活》动室、医院病—房及蔬菜大棚—的东:、南、西侧时房屋长!。边与该?建筑物的长边间距应!不小于该建》筑物檐?高2倍点式房屋【。与该建筑物长—。边的间距应不—小于该建筑物面宽的!1.6?倍其他情况按第【。三十九条住》宅建筑?间距执行《 》  :   (《二,)单台蒸发量—不超过4吨且—总蒸发量不超过【12吨的燃煤—锅炉房与新建住宅的!间距应不小于—2,0米超过上述规【定的燃煤锅炉—房,与新建住宅的间【距应不小《于24米燃油—、燃气锅炉房与新】建住宅的间》距应不小于12【米非:住宅:。建筑与各类锅—炉房的间距应符【合消防规定 【 : ,    《。 (:三)住宅与公共【旱厕的间距应不小于!。1,5米与公《共水厕间距应不小】于8米对有交通和】敷设管?线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二,条  新建房屋绿地!的间距 !   ? (一)绿》地,与房屋墙脚间距为】1,.5:。米; 》 :   ? , (二)绿地边界】距宅间?路为1米 ! 第四?十三条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小区路—。路面宽?5至8米; —   【  (二《)组团路路面宽【3至5米; — 《     (三【)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得小于3米 【 第四十四】条  建《筑物檐高系指室【外设计地坪距建筑檐!口顶面的垂直—高度水箱间、设备】。间等个别突出部【位不计?高度建筑物的东、】南、西各方向均视】为采光?方向 第!四十五条《  建筑《物临一、《二、三级《道路两侧时让—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少【于7米、5》米,、4米文圣路(【南郊街以《南)退让规划道路】红,线9米?繁荣路和振兴路【(市:政道路管理界限以外!)退让规划线1【4米居住区》绿地:率,指标不得《小于30%》. — 第四十六条 【 旧区改造》。的拆迁?范围和新区开—发的征地《范围实行同一标准】动迁:。线与征地线可—统称为?。影响线? , 第四【十七:条, , 建筑物北(西【)侧的影响线 【 :。  《   (一》)条:式建筑长边》为该建?。筑檐:。高的1.4至1.】。6倍; 】     (二【)条式建筑短边【为,12米点《式建筑为《面宽的1.2倍;】 —    (三)平】房为:5米 】第四十八《。条  建筑物南【(东)侧的影响线】   】  (一)条式建筑!长边:。为该建筑檐高的0.!5倍短边为6米【平房的长边为5米】短边为?2米 —。   《。 , ,(二)点式建筑【为南(东)侧面宽的!0.5倍 ! 第四十九条  】先期:建,设的建筑物》按上述?规定征地或动—迁后期建设的建筑】物与前期建设—的建筑?物,相邻部分按采光间】。距要:求征地或动迁余下地!部分同时建》设时相邻建》筑物之间按影—响线要求《。。。余下或重叠部分由】双方建?。设均摊 《。。 第五十条!  影响《线与土地使用权【界限无关《。不论:先后建设其地籍界】限由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 : 第》五十一?条  ?邻街建?筑影响线涉及—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在18米(含!18:米)以上《。另一侧房屋指学校、!大棚、幼《儿园、活《动室、医院或—耕地时按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动!迁或征地其他情况】不予考虑 !     影响线未!。到,规划:路中收线时动—迁或征地应至规划】道中:心线;影响》线涉及道路另—一侧库房和生产【车间时可动迁至【另一侧?规划道?路红线 【 第五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市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划【定政策性影响—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