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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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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持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书】等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后为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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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单位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 30 日】内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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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职工姓?名或身份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到:管理电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 《单位名称《、住址、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单位应》当确定住房公积【金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转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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