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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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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单位通《知限期改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对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对其供热 】
? (一》)擅自拆改》、迁移供热》设施的;
—。 , (二)擅自】接通热管网》、拆改换热设—备、增加暖气片、】。扩大供热面积的;】
(三】。)擅自在采暖设施上!安装放水《装置窃用热水的;】
(四】)有损?害,供,热设施或影响供热行!为的
《第三十二《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一)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按规定期】限供:热晚供?、停供工况》运行:不合理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标准或因热经营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停热事—故
【。(二)供热达不【到,规定室温的》;,。
? (三)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热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四】。)未取得相》应的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承担城市供热工程】的;
》 ?(五)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热用户反映问】题的
第三十三条! 拒绝、妨碍—供热主管部》门执行公务或供【热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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