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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项核算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拨付 ! , 《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投资控制!严,格按照概(预)算】定额:做好:项目立项报建—、勘察设计、发包】、施工?等各阶段的》预、结(决》),算投资控《制 ? , 《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预算提交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或】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该预【。算进行审核评—审结果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    】。。 政府批《准工程预《算前可以《指定同级审计机关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该预算?进行审核《、审计 《     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时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供政府《批复、立项报告【、招投?。标,文件、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等有!关资:料对资?料不全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结算工作重点!工程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编制竣!工财务结算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财政部—。门审查竣《工财务结算应当【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概》况、甩项《工程及造成工程调】整的主要因素和原】因做出说明 【  :。  项?目,建设单位按》财政部门审查—的结算编制竣工【决算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由同级财—政部门或由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选用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同级政府》批准:后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财政部—门,依据:该审:核结论批复》竣工:决算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进行决算审核;未进!行审核的项目—。财,政部门不得办理工程!款的最终结算— :。    审》计机关要《对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重大投资项目应经审!计机关审计后财政部!门方可办《理,。工程最终《结算 第二十!三条 由《政府选?定的中?介机构服《务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须在—竣,工决:算,。审计前工《程款:按,照施工合《同确定的合同—价,(不含变更》增,加部分)7》0%以内支》。付 ?    项目评审后!以财政批复的评审】结,论作为?工,程款最终结算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