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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并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实施管理【
: , 承发包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同时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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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要推行监理制度】保证监理《。质量:
监理】企业不得《转让、?转包监?。理业务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承揽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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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规?模、申请用途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除【不可抗拒因素或【涉,及安:全、质量问题—。外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当依据】分级审?批先审批后变更
! (一)工程!量,价款累计变更额【小于:工程总预算5%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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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程量!价款累计变更额在】工程总预算5%【(包括5《%):以上、少《于1 O%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三)工程量价】款累计变《更额在工程总预【算1 0《。%,(包括1 0%【)以上、少于20%!。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发展改革【、,财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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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程量价款累计变更额!在工:程总预算20%(】包括20%)以【上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发展改革《、财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核,后报同级《。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工程量价款变更【被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批】工程变更时应当填报!工程变更报告—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变更金额并—附送如下《资料
】(,一)由原《。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
!(,二)经建设、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的工【程变更单;
【 (三—)工程变《更估价清单、工【程量计算表;
! (四)适用】变更的?合,。同条款变《更前、?后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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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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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内容不《属,。于原招?标,合,同范围的应》报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审批其?新增:的工程量应当—。按照: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执行;在建项】目新增内容未在招标!文件和合同范围内载!明的但必须增加、且!工,期紧的经建设、【设计单位认可并出】具设计意《见和预算后报—政府批准、》财政:审核后?由同级政府的行【业监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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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应当》在施工现场签认工】程量变?更并注?明时:间不允许事后—补办变更资料不【得涂改变更手续【不全:的或者事后补办【变更手续《的或者有涂改—痕迹的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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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根据批【准投资规模、设计要!求、用?途和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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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的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验【。收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同时将竣《工验收情况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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