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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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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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的地下管线工程视】。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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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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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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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等
】
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的子信《息系:统并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已:有地下管线已—形,成的专业管》线现状图、》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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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建成而》。未,。有档案资《料记录的地下—管线: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查明管线现【。状并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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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各有关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参与、配合 —
! 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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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公开、档案》的开:发利用等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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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管《线信息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查—阅、利用《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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