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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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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实》行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的地【下管线?工程视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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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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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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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地下管线信息】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的子信—息系:统并: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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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已有地下》管线已形成的专业】管线现状图、—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测?量成果及其电子【文档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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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建成而未有档案资!料记录的地》下管线?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负责查《。明,管,线,现状并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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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地下管?线专项普《查各有关《地下: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参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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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
第二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公开、档案的【开,发利用等信息管理工!作 :。
】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利用管线信息【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查阅、利》用非本?专业管线信》息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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