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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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管—理确:保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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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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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事业单位—自用管线《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
】 军事《专用地下管》线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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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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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公安、人—防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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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地下管线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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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对其所有或管理的】地下管线安》全负:责,建,立地下管线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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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地下管【线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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