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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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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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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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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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人民政府是【所属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已:划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职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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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邱区《。、清河门《区、开发《区和高新区》负责所在区域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及街路《的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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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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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会、财政、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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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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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海州区、太平区【、细河?区,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
【 : :(二:)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海州【区、太?平,区、细河区城市【垃圾的二级清运和】公共厕所清掏—。。、固体废弃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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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园林管理《机构负责已划分的】绿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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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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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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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体育场(馆—)和公园等场—所由产权人或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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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贸《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由产权人或管!理人负责;早市、夜!市由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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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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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营业性网点、摊!亭等由其经营—。人,负责;
! , (十)—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其产》权,人或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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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建》筑工地由施工—人负责
】
第六条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临:街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
【
: ,。 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
第七?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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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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