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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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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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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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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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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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人民:政府:是,所属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已划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职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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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邱区:、清河门《区、开发区和高新】。区负责所在区域【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及街路的!。清,扫
【 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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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卫?会、财政、综合执法!、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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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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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海州区、太!平区、细河区的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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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海州》。区、太平《区、细河区城市垃圾!的二级清运和公共】厕所清掏《、固体?废弃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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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市园?林管理机构负责【已划分的绿》。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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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人!负责;
! (五)【河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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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停车场—、影:剧院、文化体育场(!馆,)和公园等》场所由产权人或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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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贸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由产权人或】管理人负责;早【市、夜市由》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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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责任区由其》自行负责《;
》。
(九】)营业性网点、摊亭!等由其经营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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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其?。产,权人或管《。理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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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建筑》工地由施工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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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临街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管理内!容和范围《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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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规定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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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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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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